在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训问题;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培训中心、星火培训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认识要更明确、培训要更扎实、服务要更周全、领导要更有力,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00万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所谓机遇难得,就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加快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为劳务经济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紧缺,很多地方出现了所谓“民工荒”,今年春节期间又出现“保姆荒”,这为我市加快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近些年重视发展基础教育,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整体较高,外出务工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造了一大批省内外知名的劳务品牌,商丘民工已经在外界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更好地推动我市劳务经济发展。
二、培训要更扎实
在去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中,各县(市)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县(市)区没有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得力。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成为社会各界效仿的样板工程。
一是抓好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保证,各县(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我市投入是5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支持我市45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多万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省第一,市财政配套50万元,不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但是,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到(市)区财政要对管理工作投入一定的经费,这是国家、省、市的要求。此外,市扶贫办今年还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贫困乡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并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益。阳光工程培训是示范引导性的,仅靠项目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希望有条件的县(市)区尽可能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同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个人资金参加,形成以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
二是抓好基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覆盖面广,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要通过公开竞争的办法,集中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公益性培训项目的实施。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要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是抓好订单培训。订单培训是确保农民稳定转岗就业的最有效形式,也是最受欢迎的形式。要继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认定培训基地必须把职业介绍能力、有无用人订单作为首选条件。有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培训项目,有多少订单才能承担多少任务。不仅要看订单,还要看订单质量、看就业单位收入、就业稳定性和就业环境。在培训内容上,要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岗位为重点,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培训,使学员获得从业资格,顺利进入有相关准入要求的行业和岗位;在培训模式上,要通过“校企联合”、“校乡联合”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的优势,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并定期发布,使大量的农民实现就地培训、就地转移。
四是抓好监管规范。阳光工程必须“阳光操作”。去年在阳光工程培训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基层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要在阳光工程的规范运作、制度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多做文章。要严格执行国家六部委和省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落实好第一节课、培训券、公示、台帐、培训月报、检查验收等六项制度,规范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资金使用、基地认定、项目单位评选、培训机构监管,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健康实施。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劳”,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动员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培训,走出家门。要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行为规范教育,使外出务工农民尽快适应现代城市生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同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商丘农民工的良好形象。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特别是突出宣传xxx等我市杰出外出务工人员的先进感人事迹,以此产生示范效应,让“xx农民工是好样的”这样的说法广为人知。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人文、历史和已经形成的就业特点,树立劳务输出商品意识,发展劳务输出产业,提高劳务输出水平,努力打造像虞城县的山西筑路、xxx的大连仓储和国际劳务、xx的北京建筑、永城市的苏南纺织、xx区的温浙出租司机等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经济品牌。
三、服务要更周全
一要组织农民工。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有组织输出比自由外出效果好。农民工因为有组织而有保障、有靠山、心里踏实,也便于管理。我们要在积极支持农民自由外出务工的同时,特别强调农民有组织的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要大力发展从事劳务输出的社会中介机构,提高我市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大劳务输出规模的宏观调控力度,重视联络和签订跨地区大规模的劳务协议。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党组织和团组织、维权组织的建设,使他们真正实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转岗不转向”。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都能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服务农民工。要适应劳务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寻找服务农民工的新办法、新途径,向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公益服务。要切实搞好信息服务,通过驻外机构、各种用工信息平台搜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通过举办农民工用工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外出务工人员转岗就业搭建平台,减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降低外出就业的成本。各乡镇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便利地办理外出务工手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提供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和帮工队,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免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出现突发事件要给予积极帮助。城镇要进一步认真清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订立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和征收税费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地区和体制分割现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和法制保障。
三要维护农民工。近一个时期以来,为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农民工进城落户、工资兑付、子女上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把这些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用工市场,加强对民办中介机构的监管。要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安全宽松的务工环境。
四、领导要更有力
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劳务经济,各县(市)区要舍得拿出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劳务经济。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要把阳光工程实施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要加大对阳光工程实施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牵头单位,要在搞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并搞好进城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着力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组织系统内职业院校和职业初高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解决好外来务工农村劳动力子女的入学问题;建设部门要重点解决好建筑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培训中心、星火培训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认识要更明确、培训要更扎实、服务要更周全、领导要更有力,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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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认识要更明确、培训要更扎实、服务要更周全、领导要更有力,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00万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所谓机遇难得,就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加快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为劳务经济提供了广阔空间;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劳动力资源紧缺,很多地方出现了所谓“民工荒”,今年春节期间又出现“保姆荒”,这为我市加快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近些年重视发展基础教育,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整体较高,外出务工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造了一大批省内外知名的劳务品牌,商丘民工已经在外界树立了良好信誉和形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更好地推动我市劳务经济发展。
二、培训要更扎实
在去年的阳光工程实施工作中,各县(市)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一些县(市)区没有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得力。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成为社会各界效仿的样板工程。
一是抓好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保证,各县(县)区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今年我市投入是5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支持我市450万元,比去年增加200多万元,增幅和总量均居全省第一,市财政配套50万元,不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但是,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到(市)区财政要对管理工作投入一定的经费,这是国家、省、市的要求。此外,市扶贫办今年还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贫困乡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并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切实提高使用效益。阳光工程培训是示范引导性的,仅靠项目资金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希望有条件的县(市)区尽可能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同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个人资金参加,形成以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
二是抓好基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覆盖面广,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要通过公开竞争的办法,集中一批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公益性培训项目的实施。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要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是抓好订单培训。订单培训是确保农民稳定转岗就业的最有效形式,也是最受欢迎的形式。要继续采取订单培训的形式,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认定培训基地必须把职业介绍能力、有无用人订单作为首选条件。有用人订单,才能承担培训项目,有多少订单才能承担多少任务。不仅要看订单,还要看订单质量、看就业单位收入、就业稳定性和就业环境。在培训内容上,要以当前用工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岗位为重点,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培训,使学员获得从业资格,顺利进入有相关准入要求的行业和岗位;在培训模式上,要通过“校企联合”、“校乡联合”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现培训与输出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的优势,及时掌握本地企业用工信息并定期发布,使大量的农民实现就地培训、就地转移。
四是抓好监管规范。阳光工程必须“阳光操作”。去年在阳光工程培训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基层管理部门工作不认真、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因素。今后要在阳光工程的规范运作、制度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多做文章。要严格执行国家六部委和省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基地认定意见、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落实好第一节课、培训券、公示、台帐、培训月报、检查验收等六项制度,规范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资金使用、基地认定、项目单位评选、培训机构监管,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健康实施。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劳务致富”、“劳务光劳”,宣传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动员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培训,走出家门。要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行为规范教育,使外出务工农民尽快适应现代城市生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同时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商丘农民工的良好形象。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特别是突出宣传xxx等我市杰出外出务工人员的先进感人事迹,以此产生示范效应,让“xx农民工是好样的”这样的说法广为人知。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人文、历史和已经形成的就业特点,树立劳务输出商品意识,发展劳务输出产业,提高劳务输出水平,努力打造像虞城县的山西筑路、xxx的大连仓储和国际劳务、xx的北京建筑、永城市的苏南纺织、xx区的温浙出租司机等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经济品牌。
三、服务要更周全
一要组织农民工。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有组织输出比自由外出效果好。农民工因为有组织而有保障、有靠山、心里踏实,也便于管理。我们要在积极支持农民自由外出务工的同时,特别强调农民有组织的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健全的工作体系。要大力发展从事劳务输出的社会中介机构,提高我市农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大劳务输出规模的宏观调控力度,重视联络和签订跨地区大规模的劳务协议。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党组织和团组织、维权组织的建设,使他们真正实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转岗不转向”。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都能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服务农民工。要适应劳务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寻找服务农民工的新办法、新途径,向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公益服务。要切实搞好信息服务,通过驻外机构、各种用工信息平台搜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用工信息,通过举办农民工用工洽谈会、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外出务工人员转岗就业搭建平台,减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降低外出就业的成本。各乡镇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便利地办理外出务工手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提供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和帮工队,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农业生产;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免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出现突发事件要给予积极帮助。城镇要进一步认真清理不利于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让进城务工农民在子女上学、户籍管理、订立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权益和征收税费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逐步打破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城乡、地区和体制分割现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政策和法制保障。
三要维护农民工。近一个时期以来,为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农民工进城落户、工资兑付、子女上学、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把这些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认真清理整顿用工市场,加强对民办中介机构的监管。要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尽可能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安全宽松的务工环境。
四、领导要更有力
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大事来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劳务经济,各县(市)区要舍得拿出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劳务经济。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要把阳光工程实施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要加大对阳光工程实施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工作职责和系统资源,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牵头单位,要在搞好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培训机构的认定、招标、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的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农民身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并搞好进城农民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着力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组织系统内职业院校和职业初高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解决好外来务工农村劳动力子女的入学问题;建设部门要重点解决好建筑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问题;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培训中心、星火培训学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参与转移培训工作。
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一展身手、服务农民的舞台。要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要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训中心,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同志们,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阳光工程”,惠及亿万农民。我们一定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更多农民群众。要在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上下功夫,切实做到认识要更明确、培训要更扎实、服务要更周全、领导要更有力,使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既有数量、更有质量,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