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村信用社清理不良资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赔偿,并离岗、下岗清收,限期收回;对违规发放的贷款,责任人员要承担终身清收责任。
三是要完善清收盘活激励机制。各联社要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考核制度,层层下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工作的开展。对专职清收人员,要确定一个基本年薪,保证他们的生活,要核定清收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清收盘活的业绩,确定个人收入;不能完成任务的,要相应减少基本年薪。对在清收盘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敢于重奖;对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收回的不良贷款、变现的抵债资产,要按照协议兑现奖励,支付相关费用;对依靠社会力量收回的不良贷款,也应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或奖励。会后,各联社要尽快完善有关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政策,调动全员和社会清收盘活的积极性。奖励办法要经联社理事会批准,做到政策公开,工作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四是要建立工作业绩评价机制。今后,办事处将把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工作作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明确任期内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幅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其收入挂钩,完不成下降目标的,由银监分局约见谈话,实行诫免;办事处也建立“问责制”,增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凡是任期内不良贷款上升的,建议理事会一律罢免或解聘。各联社要明确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清收工作,不再承担其它分工。对清收盘活工作的业绩考核、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不能只看数字,更重要的是要看实实在在收回、变现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
同志们,经过前八个月的努力,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下一步面临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增产增收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全市农村信用社清理不良资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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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完善清收盘活激励机制。各联社要建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考核制度,层层下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促进工作的开展。对专职清收人员,要确定一个基本年薪,保证他们的生活,要核定清收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清收盘活的业绩,确定个人收入;不能完成任务的,要相应减少基本年薪。对在清收盘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敢于重奖;对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收回的不良贷款、变现的抵债资产,要按照协议兑现奖励,支付相关费用;对依靠社会力量收回的不良贷款,也应按规定支付有关费用或奖励。会后,各联社要尽快完善有关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政策,调动全员和社会清收盘活的积极性。奖励办法要经联社理事会批准,做到政策公开,工作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四是要建立工作业绩评价机制。今后,办事处将把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工作作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明确任期内不良贷款占比下降幅度,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其收入挂钩,完不成下降目标的,由银监分局约见谈话,实行诫免;办事处也建立“问责制”,增强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感,凡是任期内不良贷款上升的,建议理事会一律罢免或解聘。各联社要明确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清收工作,不再承担其它分工。对清收盘活工作的业绩考核、评价,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不能只看数字,更重要的是要看实实在在收回、变现的不良贷款和抵债资产。
同志们,经过前八个月的努力,全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下一步面临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要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增产增收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全市农村信用社清理不良资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