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气象局工作目标
(1)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得1分,少一项不得分。(1分)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档案制度和执法情况上报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3)每年争取地方人大或政府有关部门视察气象工作不少于一次,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4)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未发生有损于依法行政的行为,无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投诉(经市局确认),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5)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气象科技服务市场,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和单位资质管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 19、科技服务(7分) (1)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得5分;每少完成1%的,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2)做好雷电灾情收集和科技服务与产业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得1分;未及时上报一项的,扣0.5分;未上报的,不得分。(1分) (五)队伍建设与人才强业(4分) 20、队伍建设(2分) 切实加强科技服务与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项目责任制、竞争招标、公开招聘、年薪制、引进经营人才等多种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有市场开拓精神,善经营、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经营管理骨干和企业家队伍。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 21、人才培养 (2分) 完成省、市局计划内业务技术、岗位培训班的送培任务,送培率达100%。完成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 (六)文明行业创建和党建工作(20分) 22、文明行业创建(6分) (1)创建工作、创建活动有年度计划,有检查、总结,有落实工作和开展活动情况报告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2)坚持开展文明单位达标升级活动,建成市级文明单位,得2分;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得4分。(4分) (3)积极参加全市创建活动。自主开展至少两项或以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得1分,少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1分) 23、气象文化建设(7分) (1)认真开展“铸诚信、满意在窗口”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重视加强气象科普工作,年度至少开展科普活动1次,得0.5分,否则不得分。(1分) (2)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月” 创建活动和服务,无投诉或及时处理投诉事宜,党委政府和群众比较满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3)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努力构建和谐气象部门,不断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政治案件、无黄赌毒事件、无不团结现象,得1分,否则不得分。(1分) (4)注重加强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得0.5分。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以上学习论文或调研报告,得0.5分,否则不得分。(1分) (5)加强气象宣传,中国气象报订阅数10份,达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盐城兴农网站投稿12篇(条),达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盐城气象》投稿6篇(条),达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分) 24、基层党组织建设(2分) 认真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的,并且受到上级党组织表扬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分) 2 《2005年气象局工作目标(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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