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结信用社与“三农”的桥梁
㈡“一哄而上”现象,为联保贷款造成市场风险。部分乡村依靠行政主导,通过典型户、重点专业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农户在发展某种产品上存在“一哄而上”现象,如前些年许多乡镇农户养海狸鼠、种日本大萝卜等,出现地方性借款农户产品结构雷同,小额贷款形成了行业性的“垒大户”现象,如果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导致农户产品出现新的“卖难”。联保贷款的农户组更容易在同一产品上“一哄而上”,从而导致贷款出现行业低落造成的市场风险。
㈢“多头”贷款,为信用社带来管理风险。由于信用社管理不到位,出现个别农户“冒名贷款”、“多头贷款”现象,即一个农户冒用不同人的财产和多个农户联保成组,达到多次贷款的目的,给信用社造成了极大的信贷风险。
㈣“赖债”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为信用社带来信用风险。对个别赖债户、逃债户,信用社缺乏有效的制裁手段。特别是个别乡村干部的宣传误导、个别农户错将信用社贷款当作民政救济,这种情况不仅对信用社信贷资产造成损失,而且对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造成负面影响。
㈤“乡情”关系,为联保贷款带来道德风险。联保小组的组成,多由本村代办员或村干部考察,而农村复杂的亲情血缘关系,以及“乡里乡亲”的面子关系,会造成个别农户信用评定失真,促成某些农户贷款额度的提高,导致贷款出现潜在风险。
为此,我们建议:
一、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存款的组织力度,增强支农服务功能。人民银行对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应加大总量和延长期限、降低利率,真正符合和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降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成本。
二、优化小额贷款营销方式组合。农村信用社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不断创新,打破传统的“单打一”方式,推出农户小额贷款“套餐”服务。如在建立对农户资信评级的基础上,对部分信用程度较高的农户,在发放抵(质)押或联保贷款的同时,给予一定信用贷款额度的组合贷款,达到既鼓励守信农户的大额贷款,又保持小额贷款营销活力的目的。2002年张巨信用社试行的联保贷款等级管理法,效果较好。他们将花农按经济实力、还款能力、信用程度分为六个等级,规定一级户贷款余额在5万元以内,二级户3万元以内,三级户2万元以内,四级户1.5万元以内,五级户1万元以内, 六级户0.5万元以内,贷款户自愿组合联保小组, 同等级之间可以联保,高等级可以与低等级联保,但必须与低等级的贷款额一样。同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目前,张巨信用社已评定一、二级户135户,贷款总额500万元,促成了一大批诚实守信的致富户,未形成一笔沉淀资金。
三、建立信贷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道德风险发生。尽管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信贷人员少而借款农户多现象,难以全面管理到位,但仍要坚持贷款“三查”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贷款风险;二是建立农户小额贷款一户一卡制度,防范农户多头贷款风险;三是充分发挥联保小组组长协助管理和小组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作用,联保小组成员贷款出现风险,其它成员要及时向信用社报告。切实落实联保小组成员的连带责任,增强小组成员担保意识;四是加强市场调研,防范市场风险发生。信用社信贷员考察农户贷款,必须关注农户产品市场价格走势等信息,并进行市场前景预测,以采取必要的应对策略防范信贷风险。
四、加在对不良贷款的盘活力度,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清欠不良贷款,在社会上形成赖债可耻、赖债户人人喊打的氛围。对赖债行为的打击,就是对社会信用的弘扬。
《联结信用社与“三农”的桥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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