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筑企业改制工作思路的情况报告
加快建筑企业改制工作思路的情况报告
市建设与管理局:
建筑企业大多是二、三级的小型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资质偏低,设备力量和技术力量不足的现象,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为摆脱这种不利局面,全面提升和壮大企业实力,加快现有建筑企业改制步伐,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我局提出建筑企业改制工作思路如下:
我区建安企业改制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主题,建立两个机制,实行三种形式,达到四个目的。”一个主题,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题,重点是做到产权明晰,即“重事实,谁投资谁得益”;建立两个机制,即企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和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实行现代化的“公司制”,提倡经营者持大股,为全体股东在企业内部营造一个“主人翁”的优越感,以充分发挥经营管理者的能动作用,激发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三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制、股份合作制、民营制;达到四个目的,即明晰产权、优化股权、落实债权、明确职权。明确职权是前提,优化股权是基础,落实债权是重点,明确职权是关键。围绕这一总体思路,提出具体改制思路如下
一、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国有制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如:吉兴建筑公司主要采取出售产权的形式,把国有资本退出来,实现国有企业的投资多元化改造。对有一定净资产的国有企业,提倡经营者、经营层或全体职工一次性买断产权,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有限责任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解决资本主体缺位的问题。对净资产不大于零的企业,采取“零资产”或“负资产”改制,将原企业不良资产剥离后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买断企业产权,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采取积极措施募集社会股进行增量扩股,确保出资额度与接受的企业资产规模相当。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通过入股、购买、兼并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
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作为区属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多数区属集体企业如一建公司、三建公司,成立时间较早、负债较高、离退休人员较多、效益较差、职工工资不多,甚至欠发工资,适合于实施有限责任制形式进行改造。可采取赎买公有资产,与政府彻底脱钩,清产核资后,把净资产中属于政府的部分由职工出资赎买,或把公有资产转为债权,由企业每年向政府付息,从而使公有资产从企业中彻底退出。职工内部持股要防止“均股”现象,技术和管理骨干可以多持股,经营者可以持大股,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三、配合乡镇、街道把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如建筑工程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制、合伙、个体或私营企业,这是我区建筑企业改制的最基本模式。具体形式上可采取出售、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法改制,实现机制转换。资产全部或部分出售给经营者,有的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购买者。
四、以优势企业为核心,组建完善建筑企业集团。
个体私营企业是我市建筑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对于这些企业,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引导、支持其发展,加强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他们依法经营,加快发展,使之成为我区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优势企业如建安集团通过购买、划拨、控股、折股等形式兼并小企业,吸纳资金,提高设备和技术力量,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加强与省内外有较高资质的建筑承包商联营合作,把北京、上海、中西部地区作为开拓市场的重点地区,壮大企业的经济总量
《加快建筑企业改制工作思路的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