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报告
环的轨道。
自去赣州考察以来,调研组的同志一直在讨论、在反思:与我市相比,赣州的村落聚集程度很低,农业经济基础较弱,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约2690元)不高,但为什么赣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头,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样板?这给我们以深深地启示。主要是:
1、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农民身边最直接的利益入手。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必须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愿意、最容易得到实惠的具体问题入手。赣州以“三清三改”为突破口,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基本实现了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农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党的恩情,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农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2、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赣州通过宣传发动,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规定全村80%以上的农民自愿同意后,才能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从而较好地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
3、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赣州市在制定规划时坚持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村庄建设中不大拆大建,“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不增加农民负担,节约了投入成本。
4、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赣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市委农工部长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农工部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不定期派出督导组督促检查,在全市通报正反典型。同时涉农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实行联动,形成了合力。
5、新农村建设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的工作重点是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赣州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村镇规划设计工作;强力推进“三清三改”,着力建设了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大力培育新农民,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让18岁—45岁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等,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6、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政策的引导带动。赣州注意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村镇规划、“三清三改”、“空心村”改造等诸多事务中,出台并认真落实一系列资金投放倾斜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议
通过深入调研和对赣州经验的学习,结合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际,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统一领导机制,统一办事机构,同步推进工作。建议党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书记担任具体办事机构领导,市、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联动,形成合力;乡镇一级集中力量抓新农村建设,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以此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任务;村两委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同时,要着眼长远,搞好长期发展规划,建议制定《鹤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作为长期指导我市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明确责任,分解目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对口帮扶、全社会参与支持的创建工作新局面。一是制定责任目标,定期督促检查,并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定市、县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县区、乡镇财政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或只收取工本费。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规划建设部门要抓紧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多类型的村镇规划、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
3、选准切入点,抓好示范点,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我市新农村建设从整治村容村貌入手,狠抓“三清四改”即清垃圾、清庭院、清街道,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四化”即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治理脏乱差现象,让农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漂亮房,走上平坦路。
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鉴于我市乡镇少、村庄少、机关多的有利条件,建议今年每个乡镇确定的示范点不少于2个,同时大力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县区党政领导每人在挂钩联系的村镇,分别抓好1个村镇的示范点建设;有条件的市、县直单位要分别在包乡扶村所在地抓好1个示范点建设;各乡镇除了要抓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外,也要主抓1个村示范点建设;各级领导和单位结对帮建的新农村示范点不宜重复交叉。
要把空心村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对空心村的整治,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对村庄内废弃的旧房、猪牛栏、厕所和一户多宅闲置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予以拆除。对尚可利用的房屋允许依法流转。拆除旧房屋和对拆除旧房屋空出的宅基地转给他人建房的,可以通过协商给 《我市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报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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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赣州考察以来,调研组的同志一直在讨论、在反思:与我市相比,赣州的村落聚集程度很低,农业经济基础较弱,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约2690元)不高,但为什么赣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头,成为全国各地学习的样板?这给我们以深深地启示。主要是:
1、新农村建设必须从农民身边最直接的利益入手。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必须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愿意、最容易得到实惠的具体问题入手。赣州以“三清三改”为突破口,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基本实现了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农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党的恩情,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新农村建设得到了农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2、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赣州通过宣传发动,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规定全村80%以上的农民自愿同意后,才能被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从而较好地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
3、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赣州市在制定规划时坚持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村庄建设中不大拆大建,“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不增加农民负担,节约了投入成本。
4、新农村建设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赣州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市委农工部长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农工部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不定期派出督导组督促检查,在全市通报正反典型。同时涉农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实行联动,形成了合力。
5、新农村建设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的工作重点是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赣州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村镇规划设计工作;强力推进“三清三改”,着力建设了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带动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大力培育新农民,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让18岁—45岁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等,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6、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政策的引导带动。赣州注意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村镇规划、“三清三改”、“空心村”改造等诸多事务中,出台并认真落实一系列资金投放倾斜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对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议
通过深入调研和对赣州经验的学习,结合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际,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证。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统一领导机制,统一办事机构,同步推进工作。建议党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书记担任具体办事机构领导,市、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联动,形成合力;乡镇一级集中力量抓新农村建设,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以此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任务;村两委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载体。同时,要着眼长远,搞好长期发展规划,建议制定《鹤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作为长期指导我市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明确责任,分解目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对口帮扶、全社会参与支持的创建工作新局面。一是制定责任目标,定期督促检查,并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定市、县各级各类规划设计单位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设计费用由县区、乡镇财政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或只收取工本费。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规划建设部门要抓紧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多类型的村镇规划、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
3、选准切入点,抓好示范点,突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我市新农村建设从整治村容村貌入手,狠抓“三清四改”即清垃圾、清庭院、清街道,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四化”即道路硬化、庭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彻底治理脏乱差现象,让农民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住上漂亮房,走上平坦路。
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鉴于我市乡镇少、村庄少、机关多的有利条件,建议今年每个乡镇确定的示范点不少于2个,同时大力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县区党政领导每人在挂钩联系的村镇,分别抓好1个村镇的示范点建设;有条件的市、县直单位要分别在包乡扶村所在地抓好1个示范点建设;各乡镇除了要抓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外,也要主抓1个村示范点建设;各级领导和单位结对帮建的新农村示范点不宜重复交叉。
要把空心村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对空心村的整治,要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对村庄内废弃的旧房、猪牛栏、厕所和一户多宅闲置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予以拆除。对尚可利用的房屋允许依法流转。拆除旧房屋和对拆除旧房屋空出的宅基地转给他人建房的,可以通过协商给 《我市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调研报告(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