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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龙坪中心学校
关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的
若 干 规 定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学校领导、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从教观,做到以身立教、严谨治教、廉洁从教、促进教育改革和维护学校的稳定,加强学习,把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先进作法和经验向外推广、宣传。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如下:
一、各校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和《教师廉洁从教“八不准”》。
三、树立典型和评比先进,每校树立一名正面典型,材料上报中心学校,时间于六月中、下旬。
四、学校开展一次宣传征文活动。
五、组织教师观看廉洁从教影片或影碟。
六、组织一次党纪政知识学习活动。
七、各校必须宣传教师廉洁从教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材料,上稿武穴市级以上报刊。
八、每校必须有一篇征文参加市局举行的征文竞赛活动。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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