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监察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武穴市教育局2006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龙坪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坚持一把手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的总体部署,明确具体人员是胡望兵同志。
二、年度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具体负责同志要紧紧依靠组织督促宣传机制健全,经营有保障。
三、从事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要牢记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月的活动中,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规定的教育资料。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竞赛活动。
四、监察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作指导,组织通讯员撰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文章,参加市纪委监察局、报社、教育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
五、从事教育宣传工作的同志应坚持实事求是,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创造成绩,减少失误。凡因工作纪律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导致工作失误,给监察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过失追究。
六、面对失误应勇于承担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相互推诿,更不能因害怕或担任犯错误而滞不前,得过且过,甚至逃避工作。
中心学校
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
《监察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