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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谬


”不应该乘进去,因为它不是质因数,它的意思是表示12它没有特有的质因数。“4”至少应该在教参上提醒教师让学生明白它表示16这个数特有质因数的积。如此一来,才能使学生在知识的自我探究、积累的过程中减少冲突,使过程显得极其自然。不然的话像“怎么不是质因数的“1”也乘进去了?合数4也乘进去了?这样的问题存在于学生的脑海中,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主动探究能力。

三“谬”(练习设计有问题)出自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课本(试用)数学第九册  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3年第2 

书本第8384页。教学真分数、假分数、带分数认识之后的练习,练一练中第1题中第二小题:有大小相等的三个三角形,两个全部涂满颜色,第三个被平均分成了两份,涂了其中的一份,,然后要求用分数表示涂色部分,这道题可以有两种理解方法:A把一个三角形理解成单位“1”那么它应表示成二又二分之一;B把三个三角形看作单位“1”,那么它应表示成六分之五。两种答案,易造成学生“左右为难”。聪明的人说:“这是一道开放题”,但本人认为“是编者没考虑周到所致”,这种题目出现在这里,A答案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它要补充的就是在三个三角形的上面各标上“1”,表示把一个三角形当作单位“1”。

提出以上“谬”论,主要的用意是呼吁老师们,要善于检验“真理”、完善“真理”、驱除“伪真理”,教书中要避免照本宣科,要发扬主动探究的精神,为我们的学生做榜样。

 

申明:对本人的观点有不同看法者,敬请指教。

 

  《论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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