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个领域的充分发挥。
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领导,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党组,必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工会、共青团、妇联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议,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切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正确履行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常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党委要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善于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商,集中精力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善于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提高驾驭全局,应对风险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善于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实现党的坚强领导,必须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和人才作组织保证。各级党委都要把育才、聚才、选才、用才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都要把育才、聚才、选才、用才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研究制定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拓宽开发人力资源的思路,突出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努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北京建功立业。
发现人才要开阔视野,培养人才要加大力度,使用人才要不拘一格,吸引人才要开辟新路。要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升首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事业兴旺发达的局面。
(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继续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七一”讲话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新贡献,全面、正确、深入地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团结奋进。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十六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研究和回答首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创新。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办好各级各类党校,多渠道地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继续完善和推进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机制。
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干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关心和照顾离退休党员,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要以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国有企业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基层党建工作。
各类基层组织都要从自身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探索自身建设的机制,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在积极培养和发展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优秀分子入党的同时,认真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届六种全会《决定》和市委的《贯彻意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中的突出问题。
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监督,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改进党的各方面工作上来,落实到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来,以好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进一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继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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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领导,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支持各方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党组,必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
工会、共青团、妇联作为党领导的群众组织,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议,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切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正确履行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工作职责,更好地发挥常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党委要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
善于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商,集中精力抓住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善于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提高驾驭全局,应对风险的能力,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善于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实现党的坚强领导,必须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和人才作组织保证。各级党委都要把育才、聚才、选才、用才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都要把育才、聚才、选才、用才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研究制定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拓宽开发人力资源的思路,突出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努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北京建功立业。
发现人才要开阔视野,培养人才要加大力度,使用人才要不拘一格,吸引人才要开辟新路。要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提升首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事业兴旺发达的局面。
(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要求把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继续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七一”讲话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新贡献,全面、正确、深入地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团结奋进。党的十六大召开后,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十六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研究和回答首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创新。根据形势与任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办好各级各类党校,多渠道地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继续完善和推进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机制。
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干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关心和照顾离退休党员,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要以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国有企业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基层党建工作。
各类基层组织都要从自身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探索自身建设的机制,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在积极培养和发展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优秀分子入党的同时,认真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届六种全会《决定》和市委的《贯彻意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中的突出问题。
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三靠监督,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落实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落实到改进党的各方面工作上来,落实到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来,以好的党风带动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进一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继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