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新儒家对儒学宗教性问题的反思
三 牟宗三:内在而超越,道德的宗教
牟先生是最具有思辨智慧的哲学家,他对儒学宗教性的问题亦有一番特别的论说。首先,他对儒佛耶三教作了粗略的比较。他认为, 儒家的悲悯,相当于佛教的大悲心和耶教的爱,三者同为一种宇宙的 悲情。耶教的恐怖意识,佛教的苦业意识,从人生负面的罪与苦进入; 儒家的忧患意识(借用徐复观的说法),则从人生正面进入。儒家凸 显的是主体性与道德性。“在耶教,恐怖的深渊是原罪,深渊之超拔 是救赎,超拔后的皈依为进天堂,靠近上帝。天堂是耶教之罪恶意识 所引发的最后归宿。在佛教……由无常而起的痛苦(苦),由爱欲而 生的烦恼(业),构成一个痛苦的深渊,它的超拔就是苦恼的解脱, 即是苦恼灭尽无余之义的灭谛,而超拔苦恼深渊后的皈依就是达到涅 寂静的境界。”[17]中国人的忧患意识,引发的是一个正面的道德意 识,是一种责任感,是敬、敬德、明德与天命等等观念。中国上古 “天道”“天命”等“天”的观念,虽似西方的上帝,为宇宙的最高 主宰,但天的降命则由人的道德决定。这就与西方宗教意识中的上帝 大异其趣。天命。天道通过忧患意识所生的“敬”而步步下贯,贯注 到人的身上,成为人的主体。在“敬”之中,我们的主体并未向上投 注到上帝那里去,我们所作的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肯定。这个主 体不是生物学或心理学上的所谓主体,而是形而上的、体现价值的、 真实无妄的主体。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都由此真实主体而 导出。[18]其次,牟通过对“性与天道”的阐释,论述了儒学“超越” 而“内在”的特色。他说,天道一方面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另 一方面又贯注于人身,内在于人而为人之性,因而又是内在的。天道 兼具宗教(重超越)与道德(重内在)的意味。在中国古代,由于特 殊的文化背景,天道观念在内在意义方面有辉煌的发展。孔子以前就 有了性命与天道相贯通的思想传统。孔子以仁、智、圣来遥契性与天 道。“天道”既有人格神的意义,更是“生生不息”的“创生不巳之 真几”。天命、天道可以说是“创造性本身”。(然而,“创造性的 本身”在西方只有宗教上的神或上帝才是。“本身”就是不依附于有 限物的意思。)“天道”是从客观上讲的,“性”是从主观上讲的。 这个“性”是人的独特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是人的本体,是 创造性本身,而不是生物本能、生理结构、心理情绪所显者。“成圣” 是从应然而非实然的层面讲的,意思是正视自己的精神生命,保持生 命不“物化”,以与宇宙生命相融和,相契接。“仁”就是精神生命 的感通、润泽,层层扩大,以与宇宙万物为一体为终极。“仁”代表 了真实的生命,是真实的本体,又是真正的主体。孔子讲“下学而上 达”,意即人只须努力践仁,便可遥契天道。古人训“学”为“觉”, 即德性的开启或悟发。孔子之“天”仍保持着它的超越性,为人所敬 畏。孔子对天的超越遥契,有严肃、浑沌、神圣的宗教意味。
《中庸》《易传》一系和《孟子》一系,都讲内在的遥契,有亲 切、明朗的哲学意味。所谓内在的遥契,即不再要求向上攀援天道, 反把天道拉下来,收进自己内心,使天道内在化为自己的德性,把人 的地位,通过参天地而为三的过程,与天地并列而为三位一体。故天 命、天道观念发展的归属,是主体意义的“诚”“仁”观念的同一化, 由重客体性到重主体性,凸显了“创造性自己”的创造原理、生化原 理。[19]再次,牟论证了作为宗教的儒教。他说,了解西方文化,不 能只通过科学与民主政治来了解,还要通过西方文化的基本动力—— 基督教来了解;同样,了解中国文化也要通过其动力——儒教来了解。 (一)儒教首先尽了“日常生活轨道”的责任。周公制礼作乐,替民 众定伦常制度,既是“圣人立教”,又是“化民成俗”。伦常在传统 社会是郑重而严肃的,背后有永恒的意义,有道德价值,有天理为根 据,不仅仅是社会学、生物学的概念。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天 理合当如此的。(二)儒教之所以为教,与其它宗教一样,还为民众 开辟了“精神生活的途径”。它一方面指导人生,成就人格,调节个 人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在客观层担负着创造历史文化的责任,
此与一 切宗教无异。(三)儒教的特点,其注意力没有使客观的天道转为上 帝,使其形式地站立起来,由之而展开其教义,也没有把主观呼求之 情形式化为宗教仪式的祈祷;其重心与中心落在“人‘如何’体现天 道”上。因此,道德实践成为中心,视人生为成德过程,终极目的在 成圣成贤。因此,就宗教之“事”方面看,儒学将宗教仪事转化为日 常生活之礼乐,就宗教之“理”方面看,儒学有高度的宗教性,有极 圆成的宗教精神。孔子的“践仁成仁者”,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 都是要恢复、弘大天赋予我们人的创造性本身,即精神生命的真几。 一般人说基督教以神为本,儒家以人为本。这是不中肯的。儒家并不 以现实有限的人为本,而隔绝了天。人通过觉悟和成德过程,扩充本 性,体现天道,成就人文价值世界。儒家并不是盲目乐观,不把人的 能力看得太高,不认为人能把握天道的全幅意义、无限神秘,也不肯 定人能克服全部罪恶;相反,儒家重视修养功夫,在无穷的成德过程 中,一步步克服罪恶,趋向超越的天道。[20]第四,牟就儒教的特点, 阐发了“道德的宗教”说。从前节我们可知,唐君毅先生并不抹煞道 德与宗教的界限,主张通过道德实践走向超越的“天德流行”之境。 通过此节,我们亦可知牟与唐都把天道的超越性与仁心的无限性贯通 了起来。牟更进一步,直接把儒教界定为道德教、成德之教、人文教。 他认为,道家之“玄理”、佛家之“空理”、儒家之“性理”,“当 属于道德宗教者。宋明儒所讲者即‘性理之学’也。此亦道德亦宗教, 即道德即宗教,道德宗教通而一之者也。”[21]牟宗三先生指出,宋 明儒之中点与重点落在道德的本心与道德创造之性能(道德实践所以 可能之先天根据)上。这种“本心即性”的“心性之学”又叫“内圣 之学”,意即内而在于个人自己,自觉地作道德实践(即圣贤功夫), 以发展完成其德性人格。一方面,它与一般宗教不同,其道德的心愿 不能与政治事功完全隔开,只退缩于以个人成德为满足。另一方面, 此“内圣之学”亦曰“成德之教”。‘成德’之最高目标是圣、是仁 者、是大人,而其真实意义则在于个人有限之生命中取得一无限而圆 满之意义。此则即道德即宗教,而为人类建立一‘道德的宗教’也。 “[22]牟氏指出,这既与佛教之以舍离为中心的灭度宗教不同,亦与 基督教之以神为中心的救赎宗教不同。在儒家,道德不是停留在有限 的范围内,不像西方某些学者那样,以道德与宗教为对立的两阶段。 牟认为”道德即通无限“。意思是说,尽管道德行为有限,但道德行 为所依据之实体以成其为道德行为者则无限。”人而随时随处体现此 实体以成其道德行为之‘纯亦不已’,则其个人生命虽有限,其道德 行为亦有限,然而有限即无限,此即其宗教境界。体现实体以成德 (所谓尽心或尽性),此成德之过程是无穷无尽的。要说不圆满,永 远不圆满,无人敢以圣自居。然而要说圆满,则当体即圆满,圣亦随 时可至。要说解脱,此即是解脱;要说得救,此即是得救。要说信仰, 此即是信仰,此是内信内仰,而非外信外仰以假祈祷以赖救恩者也。 圣不圣且无所谓,要者是在自觉地作道德实践,本其本心性体以沏底 清沏其生命。此将是一无穷无尽之工作。一切道德宗教性之奥义尽在 其中,一切关于内圣之学之义理尽由此展开。“[23]最后,牟进一步 提出圆教与圆善学说,指出真正的圆教在儒家。牟先生在《智的直觉 与中国哲学》、《现象与物自身》、《圆善论》等巨著中,消化康德, 创造性发展儒释道三教。他分疏了两层存有论。他认为,康德所说的 超越的区分,应当是一存有上的区分(现象界的存有论与本体界的存 有论的区分),而不是一般形而上学所说的本体与现象的区分。牟又 指出,康德不肯承认人有”智的直觉“,把”智的直觉“看成上帝的 专利,因此他只能就知性的存有论(即”执的存有论“)的性格成就 现象界的存有论即内在的形上学,而不能成就超绝的形上学,即本体 界的存有论(”无执的存有论“)。中国儒、释、道大都肯定人有智 的直觉,以此改造康德哲学,可以完成康德无法完成的超绝的形上学 与基本的存有论。此两层存有论是在成圣、成佛、成真人的实践中带 出来的。就终极言,是成圣、成佛、成真人:人虽有限而可无限。
牟先生发挥佛教天台宗判教而显之圆教观来会通康德的圆善论, 重释中国儒释道的精神方向。他指出,基督教认为人有限而不能无限, 上帝无限而不能有限,人神之间睽隔不通,因此可称之为“离教” (隔离之教)。佛家的“般若智心”,道家的“道心”,儒家的道德 意义的“知体明觉”,都是“无限心”。儒释道三教都承认人虽有限 而可无限,都把握了“慎独”(在佛家是“修止观”,在道家是“致 虚守静”)这一枢纽,都认为人可通过自己的实践朗现无限心,故称 之为“盈教”(圆盈之教)。[24] 牟论述了儒释道三教的圆教与圆 善,指出佛家的圆教是由“解心无染”入,道家的圆教是由“无为无 执”入,而儒家则直接从道德意识入。儒家的圆教自孔子践仁知天使, 经孟子、《中庸》、《易传》直至宋明儒,得到大的发展。相比较而 言,佛道两家缺乏创生义,不能直贯于万物。儒家“预设一道德性的 无限智心,此无限智心通过其创造性的意志之作用或通过其感通遍润 性的仁之作用,而能肇始一切物而使之有存在者也。”[25] 牟认为, 儒教具有道德创造的意义,纵贯于存在界,十字打开,是大中至正的 圆教。道德主体使圆教成为可能,只有在此圆实教中,德福一致的圆 善才真正可能。在康德那里,德福一致的实现需要上帝作保证,在儒 教这里,按牟氏的说法,是以自由无限心(道德主体)取代了康德的 上帝。自由无限心本身就是德福一致之机。上帝对象化为人格神,成 为情识所崇拜祈祷的对象。然而,儒教的道德主体(无限智心、自由 无限心)却能落实而为人所体现,在道德实践中达到圆圣理境。“圆 圣依无限智心之自律天理而行即是德,此为目的王国;无限智心于神 感神应中润物、生物,使物之存在随心转,此即是福,此为自然王国 (此自然是物自身层之自然,非现象层之自然……)。两王国‘同体 相即’即为圆善。圆教使圆善为可能;圆圣体现之使圆善为真实的可 能。因此,依儒圣智慧之方向,儒家判教是始乎为士,终乎圣神。…… 由士而贤,由贤而圣,由圣而神,士贤圣神一体而转。人之实践之造 谐,随根器之不同以及种种特殊境况之限制,而有各种等级之差别, 然而圣贤立教则成始而成终矣。至圣神位,则圆教成。圆教成则圆善 明。圆圣者体现圆善于天下者也。此为人极之极则矣。”[26]在这里, 有士、贤、圣、神四位教。士位教有“尚志”、“特立独行”或《礼 记。儒行篇》等。贤位教以“可欲之谓善(此可欲指理义言),…… 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为代表。圣位教以“大而化之 (大无大相)之谓圣”乃至“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以 天地万物为一体”为标志。神位教以“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君 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为内容。四位教亦可以说 是四重境界。
总之,牟宗三关于儒学即“道德宗教”的反思,打通了性与天道、 道德与宗教、超越与内在、圆教与圆善,明确提出了儒学即是宗教的 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是迄今为止,当代新儒家关于此一问题尚未 逾越的里程碑。 四 杜维明:作为群体行为的终极的自我转化
杜先生为儒学的源头活水流向世界而不懈陈辞,是目前最活跃的 新儒家代表。在主动与世界主要宗教对话的过程中,在新诠儒家传统 的过程中,他对儒学的宗教性问题作出了多方面的揭示。 首先,他不同意以一元宗教(超越外在上帝)作为衡量是否“宗 
《当代新儒家对儒学宗教性问题的反思(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