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信访办年上半年
年上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信访办的指导下,我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及省、市信访的有关规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勇于创新,注重信访机制建设,强化信访措施,推行依法信访,提高质量,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了大量。现将我办上半年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基本情况
(一)访、信、电受理情况
年上半年,按照省、市信访的要求,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信访秩序,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半年,我区信访形势有所好转,访量大幅度下降,年月至年月,我办共受理信访总量为件次人次,与去年同期件相比信访总量上升了%。其中
、走访。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来访总量件次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和。
()集体访。上半年我办共受理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和。越级集体访件批次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和。其中进京集体访批次人次,到省集体访批次人次;到市集体访批次人次。
()个人访。上半年我区共受理个人访件次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和。越级访件次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和。其中进京访件次人次;到省访件次人次;上市访件次人次。
()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工资、社保问题件次人次,占来访总量的%;二是企业改制问题件次人次,占来访总量的%;三是城市管理及拆迁改造问题件次人次,占来访总量的%;四是农民土地问题件次人次,占个体总量的%。
、来信。上半年我办共受理群众来信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动迁后经济补偿和安置件,占来信总量的%。二是劳动就业安置问题件,占来信总量的%。三是农民负担问题件,占来信总量的%。四是拖欠工资问题件,占来信总量的%。五是其它来信件,反映档案丢失等问题,占来信总量的%。
、来电。上半年区长电话办公室共受理电话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办结件,办结率达%。来电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件次,占来电总量的;二是环境污染问题件次,占来电总量的;三是水电气热问题件次,占来电总数的;四是各类纠纷问题件次,占来电总量的;五是其它问题件次,占来电总量的。
(二)广泛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加快依法信访的步伐。区信访办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三次集中学习,分析了新《条例》的特点,交流了学习心得,提高了干部对新《条例》的认识。在全区范围内以下发文件(《解读新信访条例明确信访新向》),分析了新《条例》的特点,明确了职责,对各部门学习贯彻新《条例》起了指导作用,切实增强了各部门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各种行政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高执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加大依法化解矛盾的力度,有效控制我区信访形势。结合全市《信访条例》宣传月,我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信访条例》,通过走上街头,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单,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
(三)组织了全区《信访条例》培训班,提高信访干部水平。月日至日,结合国务院新《信访条例》的实施,对全区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信访领导以及信访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促进了信访干部对新《信访条例》的理解和掌握。
(四)积极反馈信访情况,做好信息。区信访办以通报、报告单等形式,向区领导和全区各部门及时通报信访问题的发生、处理情况。每月印发《信访通报》,通报我区上访情况,分析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和各部门开展提供依据;形成期《重大信访问题报告单》上报区级主管领导,反映重大信访问题。
(五)抓好疑难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集中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在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重点案件确立了三级包保,区信访办定期检查办理情况。通过督促、检查,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近期,未发生大批量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到市区集体访得到了有效控制,信访量保持了下降的趋势,保持了我区较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建立“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共产党员服务队”,保证服务质量。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全区开展的社区共产党员先锋岗,将先锋岗作为社区点,并入到信访电话网络,有机联动,为社区居民办理求助事项。这样既夯实了网络基础,又拓宽了受理渠道,而且提升了政府机关人员的服务理念。有机联动以来,各社区充分利用区长信访电话网络资源,为社区居
民提供服务,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截至五月末全区各社区共处理居民求助余件。
二、下半年安排
我区国有企业改制正在全面推进,城区房屋改造提速,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信访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办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抓好初信初访,尽最大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区内。控制集体访、越级访最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地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解决在初始信访环节上,这项做得好,就会避免问题扩大、矛盾激化,今后一段时间我办将把提高初信初访事件的结案率作为重要环节来抓,扭转重集体访,轻单人访的观念,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力度,防止因忽视处置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说服、教育、引导,做好与群众间的感情沟通和交流,把思想做到心头。从关心人,理解人出发,帮助上访群众认识问题,做到释疑、解惑、顺气,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淡化激烈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使群众心平气和,达到理智、理解的效果。
(二)开展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下半年我办将开展一次“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自下而上的排查,疏理出一批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问题,实行三级包案,落实责任,加强督办,争取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问题。
(三)是完善区长信访电话统计指标体系。对各成员单位情况和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定期上报区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实施示范工程。不断发现、研究、各成员单位在实际中好的经验做法。对突出典型,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深入地研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深入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区信访办将下半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培训重点放在最基层,将组成几个专门培训小组深入到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宣传,提高基层信访干部水平,充分利用好信访基层网络,使基层信访干部有能力完成信访任务,最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按照省、市信访的要求,下半年区信访办将组织一次信访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结合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紧密联系当前信访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探索新时期信访规律及特点,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信访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信访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依据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继续完善信访机制。《信访条例》颁布后,我办对现行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要求,将对信访制度重新予以完善,建立起明确信访责任主体和问责机制、公开办案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听证制度,完善“双向承诺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复杂信访问题和要案“会诊”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格局。
民提供服务,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截至五月末全区各社区共处理居民求助余件。
二、下半年安排
我区国有企业改制正在全面推进,城区房屋改造提速,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信访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办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抓好初信初访,尽最大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区内。控制集体访、越级访最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地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发生地,解决在初始信访环节上,这项做得好,就会避免问题扩大、矛盾激化,今后一段时间我办将把提高初信初访事件的结案率作为重要环节来抓,扭转重集体访,轻单人访的观念,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力度,防止因忽视处置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重视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说服、教育、引导,做好与群众间的感情沟通和交流,把思想做到心头。从关心人,理解人出发,帮助上访群众认识问题,做到释疑、解惑、顺气,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淡化激烈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使群众心平气和,达到理智、理解的效果。
(二)开展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下半年我办将开展一次“重点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通过在全区范围内自下而上的排查,疏理出一批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的信访问题,实行三级包案,落实责任,加强督办,争取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问题。
(三)是完善区长信访电话统计指标体系。对各成员单位情况和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定期上报区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领导小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是实施示范工程。不断发现、研究、各成员单位在实际中好的经验做法。对突出典型,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深入地研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百姓求助快速处理机制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深入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区信访办将下半年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培训重点放在最基层,将组成几个专门培训小组深入到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宣传,提高基层信访干部水平,充分利用好信访基层网络,使基层信访干部有能力完成信访任务,最大限度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按照省、市信访的要求,下半年区信访办将组织一次信访调查研究和信访理论研讨活动,结合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紧密联系当前信访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探索新时期信访规律及特点,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信访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信访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依据国务院新修订信访条例继续完善信访机制。《信访条例》颁布后,我办对现行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要求,将对信访制度重新予以完善,建立起明确信访责任主体和问责机制、公开办案机制、法律援助机制,听证制度,完善“双向承诺制度”,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复杂信访问题和要案“会诊”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格局。
《信访办年上半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