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负责制的意见
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信、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严肃执行制度的原则。 (五)区务、班务公开具体实施要求 对区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 1、区队(车间)制定的年度生产规划必须提交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每月的生产工作安排及研究制定的各项措施,通过班前班后会向职工进行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区队(车间)圆班会形成的决议及时在公开栏重要事项栏内公布。 2、区队(车间)内部人事调整安排,在认真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需经车间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实施。 3、坚持每年在车间职工(代表)大会上对区队(车间)领导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评议结果及奖惩情况通过公开栏、班前班后会和矿文件形式向职工反馈。各类先进评选必须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充分尊重职工的意见,评选结果及时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布。 4、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区队的重要事项。遇有紧急重要事项随时召开,形成书面材料,会后及时报送矿工会组织部存档。 5、区队(车间)经济分配方案需经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能实施;当月工资、奖金总额及分配情况每月一次在公开栏公开;每位职工出勤和劳动得分当日公布。 6、各种扣罚款原因、数额和使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在公开栏公布。 7、将上月每班材料计划指标、实际消耗数额、超支原因及领用的材料数量、名称和消耗情况列出详细表格,于当月初在公开栏中公开。 8、职工困难救济,要注明被救济人姓名、困难原因和金额,每月一次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开。党费、团费、会费缴纳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将收费清单张贴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 对班务公开的具体实施要求是: 1、对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班子会、生产圆班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中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如生产作业计划、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施工要求等,要及时召开班组民主管理会进行通报,让每个职工都清楚、明白,发动人人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班组制定的内部计分分配办法必须召开班组民主管会讨论决定,每位职工出勤、劳动得分及扣分、加分情况及时在公开栏内公布。 3、班组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劳动竞赛制度、内部奖惩制度等,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车间职代会通过的各项制度精神,经班组民主管理会讨论通过,方能实施。 4、通过班组民主管理会对班组长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重要事项公开栏内公布。 5、职工生活福利事项,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条件的改善、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困难补助、文化娱乐活动等。开展活动时,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困难补助必须经过全体讨论。 矿纪委、矿工会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区务(班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凡存在以下问题的单位,年底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不能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并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区务公开员通报罚款,在“双文明一体化”考核中加以扣罚: (1)对区务、班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给全矿工作造成被动的; (2)不按照文件规定内容公布或公开栏版面内容有缺项的; (3)公布的内容不真实的; (4)公布的内容不及时的; (5)不在区务(班务)公开栏中公布,而在区队学习室乱贴乱挂的; (6)随意损坏公开栏或公开栏版面卫生不好的; (7)车间职工(代表)大会不按时召开的。 三、实行厂务、区务公开坚持的原则 1、政治性原则。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搞好厂务公开,充分体现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公开,完善企业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 2、合法性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搞好厂务公开。除属企业产生的国家秘密、内部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能公开外,应公开的都应及时进行公开。 3、真实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准确,不回避“热点”问题,不避重就轻,不搞形式主义。 4、连续性原则:在继承中发展创新,坚持职代会为厂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同时建立厂务、区务公开栏等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 5、层次性原则: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重点、分层次实施,属全矿性的特别重大事项由矿采取其他相应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 四、组织领导 厂务公开是在“党委统一领导、矿行政负总责、纪委工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分工落实”的机制下进行。为切实做好厂务、区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各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厂务、区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真正抓出实效。厂务、区务公开栏的工作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协调,矿纪委、矿工会检查考核,有关单位(科室)共同实施,共同推进,认真落实责任制,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科(区)长、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区务(班务)公开的第一责任者,对搞好矿和本单位的区务(班务)公开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承办单位要领导重视,明确一名人员为兼职公开员报矿工会,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公开内容,落实责任、按时公开。同时,各区队(车间)的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和车间工会,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制度,促进区务、班务公开活动的深入发展。矿纪委、矿工会每月对各承办单位的公开情况检查一次。对不按时更换内容的,给予单位领导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罚款,记入矿“双文明一体化”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单位领导和兼职公开员,矿年底将给予表彰奖励。
《关于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负责制的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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