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切忌“心罚”
其实,“心罚”在某种意义上说远远超过对学生躯体上的伤害。人们常说:“外伤是能医治的,而心灵上的创伤是难以愈合的。”教育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例足以证明,如有某个学生与同桌同学发生争执,为出气,就把同桌同学的课本撕坏了。事后课本被撕的那位学生向老师告状。老师听后十分气愤,于是,信口开河地训斥撕书的学生:“你这样做是道德败坏,是流氓行为……。”撕书的学生听了班主任老师的训斥,不但不知自己错在哪儿,反而还感到很委屈,觉得老师偏听偏信,而且对自己已完全失去信任,最后就破罐破摔,偷偷地把其他同学的书也撕了。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此事经过时,撕书的学生说:“老师说我流氓,我就流氓吧!”由此可见,这位班主任处理问题的轻率,严重伤害了这位学生的自尊心,使这位学生感到前途渺茫,失去了进步的信心,反而把这位学生推到了班集体的对立面去了。相反地,有经验的班主任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从不高声训斥,而是循循善诱,耐心地帮助学生自己认识错误,端正思想态度,进而改正错误。
总之,学生们有很强的自尊心,若轻易地伤害了他们,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学生可以怕你,但并不尊敬你、信任你,当着面一套,背着面又一套,那就是我们教育上的失败,班主任工作的悲哀了。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心罚”常常会在学生心灵上留下深刻的痛苦伤痕,使他丧失前进的勇气和热情,甚至会形成可怕的变态心理,而葬送掉一些未来的人才,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潜在的犯罪行为!
大家知道,严重体罚会使人致残甚至于死亡。但是,也应该知道,“心罚”也绝对不仅仅是使人得“精神营养不良症”,严重的同样也会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伤害,心灵遭到扭曲。受到“心罚”的学生,都不同程度地感到集体对他的否定,于是他们产生消极的情绪,变得抑郁、厌世等等。在你要对学生施行“心罚”时,不妨想一想陶行知的告诫吧:“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来看,他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他们的感情和情绪为转移的,他们常常表现出不是用理智去支配感情,而是感情支配理智。为此,班主任在开展对青少年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时,应该注意处理师生之间的关系,增强相互的理解、信任,以利于学生思想工作的顺利开展。徐特立也曾告诫我们:“对犯错误者……给他们以好的环境包围起来,暗示他们以很好的前途,使他们用自信和自尊去克服他们的坏处,这是最好的训育典型。”所以,我们班主任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应该与学生平等对话,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自己的爱心来换取学生的真心,用希望、激励等科学教育方法,拨动学生的心弦,激发学生上进的信心,切忌冷漠、讽刺、挖苦等,变“心罚”为“心爱”,以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总之,我们在教育工作实践中,在作学生的思想工作时,切忌“心罚”,应该尽量保护他们心灵中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班主任工作切忌“心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