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讨论稿)
为倡导学生干部的“责任、协作、竞争”意识,激励学生干部在“三自”教育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为规范学生干部德育加分,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任职时间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委员、团总支委员、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甲级社团部长及以上干部,乙级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干部;各班班团委;以上机构及人员名单均需在团总支备案。
2、考核方法:各学生干部须在任职前上交工作职责,学院团总支将作为考核参照。各学生干部均需开会述职,评议人员需2/3以上到场方为有效。党支部委员由该支部党员评议,团总支委员由各班团干部评议,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各班班长评议,社联干部由各社团干部评议,社团干部由该社社员评议,班团干部由班级同学评议。
以打分的方式评议。优秀10~9分,良好8~7分,合格6~5分,4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照。
3、加分原则:学生干部的加分必须严格掌握,真正地与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成绩挂钩,与学生干部在班级学风建设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及实绩挂钩,与年度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4、加分细则: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6(20)分,良好加4(15)分,称职加2(12)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干部年度考核定为优秀
(2)凡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3)凡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风特优班或2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5(18)分,良好加分3(12)分,称职为1(6)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所在班级1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或优秀团支部的
以下情况评为优秀可加4(15)分,良好加分2(8)分,称职为1(6)分,不称职不加分;
(1)凡所在班级未评上优良学风班或学风特优班的
以下情况其班干部德育加分不得超过3(10)分
(1)在班级学风建设评比中,连续两次列于最后三名的班级的学生干部
(2)学生干部所在寝室有同学作弊的(若是学生干部有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一律不再加分)
注:同一时间段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不累计加分,计最高分,不同时间担任不同职务的可累计加分。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由学办负责解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团总支
2009年7月16日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