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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


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步骤,全面掌握林改政策和法规,成为林改工作的“明白人”,发挥好林改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重要作用;使业务线的技术人员做到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具体操作的业务水平,为提高林改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3、具体操作要灵活、依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区利益格局的大调整,涉及到林区各方面利益,而林业又是较脆弱、生长周期长、经不起半点折腾的产业。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法,求真务实,始终做到坚持“政策统一、群众决策、操作灵活、不离原则”的办法,灵活扎实地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同时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方案确定关。林改方案是林改工作的基础,在林改方案的制订上,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在方案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的确定上,要坚持“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山上要绿起来,林业要活起来,林农要富起来”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在方案内容的确定上,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方案初步拟定后,还要分片召开乡镇的乡、村、组三级干部、林农代表及山林经营者座谈会,对方案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在利益分配的确定上,要坚持从大局出发,确保大多数林农的利益;在村级林改方案制定上,还是坚持“两上两下”的原则。即村级方案初步拟定后送乡林改办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级继续补充完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票决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批,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严密性。二是严把纠纷调处关。要严格执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灵活处置各种矛盾和纠纷,把纠纷和矛盾消除在基层。三是严把权属确权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由工作组按照合法程序把好确权关,再由专业人员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勘界勾图,并由权属法人当场签字认定。按照“3 2”形式(“3 2”即乡镇、村、林业站各1人,相邻权属人)认可。
  (五)集中精力,加强领导,如期完成改革目标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县级直接领导,乡镇具体组织,村组操作实施,部门指导服务”的要求组织实施。
  1、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另下文)。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直接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这次改革的日常事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派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改革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亲自挂帅,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集体林权改革工作,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驻村工作组。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也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村的林权改革工作。各村民小组要组建由村民小组长、原林业“三定”时的社长和村民代表3人以上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村民小组的改革工作。
  2、组建工作组。根据应该参加这次改革的村、社数量,在县级成员单位中抽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比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业务能力的干部,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并且通过统一培训后上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精力抓好这次林改,派出工作组人员的数量保证每个村不少于2人,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驻村工作组组长。
  3、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直接领导这次改革工作。各乡镇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乡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这次改革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开展培训阶段(时间:2006年7月至8月中旬)。一是调整充实和完善县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乡镇尽快成立村、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各乡镇指导组和驻村工作组。派驻村工作组到村。二是宣传发动。县、乡镇、村组层层召开会议,宣传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精神,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及时把“致林农的一封公开信”发放到每户林农手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黑板报、简报、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农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三是业务培训。实行层层业务培训。县领导组负责培训指导组、县级驻村工作组。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各乡镇派驻村的工作组和村“两委”班子及相关人员。培训时间2至3天。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法步骤及具体的业务。参加全县林业改革的县乡村组干部群众都要全面、准确的理解和掌握林业改革的内容与政策,做林改的“明白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8月中旬至9月底)。首先,在乡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组的指导下,驻村工作组和“两委”班子人员要深入村民小组、深入到农户家中、深入到山头地块,摸清林地性质、两类林的区划和林地林木权属情况,逐村逐组逐户澄清现有集体山林的经营管理现状,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和意愿。以户为单位,对已明晰产权的自留山、责任山、“四荒”山、退耕还林地和已合法流转的林地,分别用《林权调查申请表》逐户逐块进行造册登记,全面澄清集体统一管理商品林的面积、树种等基本情况。其次,制定改革方案。在摸清林情地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遵照“一村一案,一组一策”的原则,各乡镇、各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乡、村、组实际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和实施。县级方案报州政府备案,乡镇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村组改革方案由乡镇审批。各村和村民小组的改革方案要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户长会议通过。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和确权发证阶段(时间:2006年10月至11月)。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首先纠纷调处。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出现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按照现行林业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调处责任”,妥善处理好纠纷。其次,张榜公示。通过摸底调查、纠纷调处后的林地林权情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在村委会和组内逐户逐块进行张榜公示,内容为:经营方式、四至界线、林地面积、树种、林种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有异议的要及时处理核实。实行一榜公示二榜定案制。第三,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对责任山、股权到户的集体山林,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经营户签订县级以上统一印制的经营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林地面积与实际登记的面积必须一致、四至界线清楚、图表相符,并山主签字确认。第四,确认权属核发林权证。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后,由承包经营者和自留山主分别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由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分别填写《林权证发放登记表》、《受理林权登记申请登记表》和《林权登记台帐》,通过工作组、村、社和乡镇以合法程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分别落实到农户和法人,经逐级审核后报县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06年12月份):一是做好总结。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村、组要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搞好对照检查,及时查缺补漏,并写出书面总结。二是检查验收。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负责验收各乡镇的改革工作并抽查到村。县赴各乡镇指导组和乡镇领导组负责验收到村抽查到组,各村负责验收到村民小组。各乡镇和村委会完成改革工作后,向上一级提出书面验收报告,按程序进行验收。三是检查验收的办法和标准:除了听取汇报外,主要是查“五卷”、看痕迹。是否按照“五卷”实事求是地做好痕迹管理和规范归档工作。“五卷”即:县、乡、村组机构卷;各级会议记录卷;方案、表决、结论卷;调查摸底情况及调处、解决纠纷情况卷;确权情况卷。验收最后标准是林地林权证与面积等是否做到“三个相符”,即:山与证是否相符;四至与面积是否相符;面积与“二调”面积是否相符。是否勾绘出到户图纸。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展开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和村都要分别成立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参加林改工作。各村民小组也要成立林改工作小组,要推荐那些党性强、工作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林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实行奖惩。县委、政府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三文明”考核内容。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进度,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这次改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县、乡、村要建立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一级考评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定把林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作为考核乡镇、县直部门和工作组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林改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或拖全县后腿的,县委、政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要我林改”为“我要林改”。宣传、广电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法规和政策,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具体工作要做到“六个一”。即开好一个会,县、乡、村、组层层召开林改动员大会,把林改政策宣传到户、到人;由县文体局、团县委牵头,精心编排一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到各乡镇、林场巡回演出;编写《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家每户,编印一册林改政策问答和《林改文件汇编》发至每个乡、村、组;办好一份林改简报;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漾濞时讯》开设一个宣传林改工作的专栏。二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各个方面,内容多,任务重,单靠林业部门难以完成这项工作,全县上下都要从大局出发,自觉服从林改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三要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维护林区稳定工作预案》,出台《关于林改期间切实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意见》和《漾濞彝族自治县党员干部影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在山林产权未明晰之前暂停一切林地林木流转。林改过程中,要确保全县整个林区社会稳定,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使整个社会呈现出稳定祥和的喜人局面。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一是制定驻乡镇指导组、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办法,严明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二是县、乡工作组和村组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公道办事,禁止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不得违规操作,更不得各行其是,另搞一套。三是坚决防止出现借林权改革之机乱砍滥伐林木、乱开滥垦林地降低林分质量的问题;坚决制止未经规划设计和林业部门批准擅自改造低产低效林。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当地政府和林业站依照“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依法处理。四是重视痕迹管理。召开群众会议须进行会议签到。各类材料、表格、记录必须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实、规范整洁,便于查阅和保存。各类调查表格需由参加的人员签名,实行长期负责制。建立完善发、换林权证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五是加强集体资金管理。集体所有的山(林)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回收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县林业、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回收资金收支管理的监督。
  (四)加强指导督查。林改工作全面铺开后,把林权改革工作列入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和职责加强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所负责范围林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采取“一天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的督查办法,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同志们,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我们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扎实搞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做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全县各级干部提高执政能力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次有效检验,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精心实施。我相信,只要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只要有省、州林业部门的大力关心,只要有林改工作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只要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我县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就一定会达到预期目标。
  


        制度,全面掌握全县林改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林改工作。
  目前,所有试点村已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法人、到地块,个别试点村和自然人已填写林权登记表格,并已经进行张榜公布,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在试点工作中,由于原林业“三定”时,界定到户的林地四至界线标注不清,权属界限争议比较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开展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把握政策,开拓创新,有效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林业产权制度,重点是集体林的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明晰“两山到户”、“四荒拍卖”、退耕还林的产权;落实公益林、商品林的区划;理顺林业改革中的基础环节。这次改革涉及到家家户户、每一个人,在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我们的工作队必须把握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政策。
  (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这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两个《决定》,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讲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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