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学管理章程
第二十九款 学校设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室,动员教师参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学校定期开展个体和全体心理辅导咨询和讲座,不断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三十款 学校家长委员会在校长组织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其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第十五条 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一款 县政府财政拨款和省财政支付学生免费拨款是我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同时应争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款 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规定标准,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对学校的校园文化和美化、绿化、净化的建设要做好严密、科学有序规划,逐步推进,分步实施,不断优化校园环境,凸显环境育人的功能作用。
第三十三款 校园建设的目标是:让每堵墙都能说话,让所有花草树木都能传情,让每一幅作品都能表意,彰显人文结合的有机统一,承载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示校园和谐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三十四款 严格执行省政府“两免一补”政策,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代收代付费用必须严格遵循审批和自愿的原则,严禁向学生推销教学资料或教学器具。
第三十五款 教学必须严格执行校财县管和收支一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开源节俭,合理用好学校有限的经费,学校成立财务审核小组,每学期结束对学校财务进行校算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款 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设置学校卫生室,上好卫生保健课,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
第三十七款 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学校环境,杜绝不健康、不卫生的不良习惯。
第三十八款 负责划定卫生区域清扫的班级必须按时间按区域安排学生认真清扫,并安排人员经常巡视,随时捡拾垃圾,确保所负责卫生区域全天候干净整洁,各班课室每天也要安排专人打扫,确保台凳摆放整齐,地面卫生洁净,学校每月底安排一次全校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将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款 学校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应急疫情预防安排专项应急措施,各班必须密切配合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四十款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条例,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职责,安排有关安全工作的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第四十一款 学校安全工作主要以维护上下楼梯秩序,护送学生放学排队横过马路为主,根据学校的安排,全体教工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二款 学校成立专门护校队,安装摄像监控和防盗警报,一旦发现盗情,学校护校队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到岗,密切配合,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第四十三款 学校建立专门安全工作档案,执行每月向县教育局进行安全汇报的制度,设立专项奖励,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并备案。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县教局核批后施行。
第二十条 以前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此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一小学管理章程(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