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
按规定办理新的《收费许可证》12份,并在本局的“市价格信息网”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维护收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情况,调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擅自立项乱收费等内容,把价格监督检查的关口前移,对发现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四是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乡镇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3、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等服务。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越权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价格服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利用价格管理的权力和影响实行强制服务。我们先后走访了灿坤有限公司、龙池开发区等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价格工作意见,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运用价格杠杆,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投资环境。按时完成国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任务。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情况、农户收支情况等四项专项调查,以及早稻、晚稻、生猪、鸭蛋等五个成本调查和预测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物品价格进行鉴定。2005年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有关部门的价格认证委托270件,出具价格鉴定书270件,涉案标的总金额100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975.2万元,非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31.6万元,累计收取评估费用3.16万元。
4、以推行电子政务为抓手,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立足服务,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监测工作。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网上服务,以落实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把政务公开融入到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机关建设中去,完善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在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上深化、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为此我局增强价格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分析,强化对钢材、水泥、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的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建立价格异动应对机制,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应对处置能力,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全年共编写了市场价格行情12份,价格信息资料24篇,每旬公布一次市场价格参考,在春耕期间每日公布一次农资价格行情,自下半年起每周报送一次农资价格信息,每天报送晚稻监测点价格,同时还利用本局已建立“价格信息”网站的优势,采集工业、农业发展急需的商品价格信息,建立高效的价格信息传递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不断充实网站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本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继续公开物价行政执法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投诉,紧急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答复,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答复。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保证服务态度满意;办事中做到简化手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对办事效率满意。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对发现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被投诉,实行待岗,限期整改。通过落实这些制度,我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明显提高,本年度没有发现被投诉现象。三是强化党建创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抓好勤政廉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和约束机制,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确保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到位;在党建创先工作上.围绕争创全市党建工作先进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员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物价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200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
“六件大事”是建设价格诚信体系、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整治教育乱收费、降低药品价格、规范住房开发建设中的价费。
1.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优化价格环境。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监审办法。把成本监审工作作为价格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深化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政府定调价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行业的重要手段。在缓解电力矛盾方面,充分运用新的电价政策,运用市场的价格规律,多渠道购买不同价格的电能,特别购买议价电,用于解决本市工业生产与供电不足的矛盾,确保工业生产不因电力问题而停产;通过重新核定供电销售成本监审工作,缓解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2005]商379号)的规定,重新测算我市综合平均销售电价及各类用电销售价格水平。重新疏导市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已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并从2005年12月抄见电量实施。这次电价调整是在趸售提价1.7分/千瓦时基础上,而销售电价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39元/千瓦时)不调价,大工业用电略有降低的情况下进行的。体现了对电力产出强度高、对全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仅3.5万千伏大工业用电户全年可减少成本支出109万元。同时也使我市工业用电价格与省直 《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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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等服务。在价格管理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越权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在价格服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利用价格管理的权力和影响实行强制服务。我们先后走访了灿坤有限公司、龙池开发区等单位,认真听取他们对价格工作意见,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运用价格杠杆,规范价格行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和投资环境。按时完成国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任务。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户购买农资情况、农户存粮情况、农户收支情况等四项专项调查,以及早稻、晚稻、生猪、鸭蛋等五个成本调查和预测工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物品价格进行鉴定。2005年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有关部门的价格认证委托270件,出具价格鉴定书270件,涉案标的总金额100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975.2万元,非刑事案件12件,标的金额31.6万元,累计收取评估费用3.16万元。
4、以推行电子政务为抓手,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立足服务,积极开展价格信息、价格监测工作。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网上服务,以落实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和提高。把政务公开融入到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机关建设中去,完善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在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上深化、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为此我局增强价格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分析,强化对钢材、水泥、粮食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的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建立价格异动应对机制,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应对处置能力,保持市场价格平稳。全年共编写了市场价格行情12份,价格信息资料24篇,每旬公布一次市场价格参考,在春耕期间每日公布一次农资价格行情,自下半年起每周报送一次农资价格信息,每天报送晚稻监测点价格,同时还利用本局已建立“价格信息”网站的优势,采集工业、农业发展急需的商品价格信息,建立高效的价格信息传递系统,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效率。不断充实网站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本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是继续公开物价行政执法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投诉,紧急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答复,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答复。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保证服务态度满意;办事中做到简化手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对办事效率满意。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对发现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被投诉,实行待岗,限期整改。通过落实这些制度,我局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明显提高,本年度没有发现被投诉现象。三是强化党建创先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抓好勤政廉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办事行为,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和约束机制,杜绝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发生,确保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到位;在党建创先工作上.围绕争创全市党建工作先进支部的目标,不断增强党员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物价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2005-200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抓好“六件大事”,促进经济增长。
“六件大事”是建设价格诚信体系、深化电价改革、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整治教育乱收费、降低药品价格、规范住房开发建设中的价费。
1.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优化价格环境。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本监审办法。把成本监审工作作为价格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深化价格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政府定调价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公益服务行业的重要手段。在缓解电力矛盾方面,充分运用新的电价政策,运用市场的价格规律,多渠道购买不同价格的电能,特别购买议价电,用于解决本市工业生产与供电不足的矛盾,确保工业生产不因电力问题而停产;通过重新核定供电销售成本监审工作,缓解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促进电网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趸售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闽价[2005]商379号)的规定,重新测算我市综合平均销售电价及各类用电销售价格水平。重新疏导市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已通过省物价局审批,并从2005年12月抄见电量实施。这次电价调整是在趸售提价1.7分/千瓦时基础上,而销售电价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0.539元/千瓦时)不调价,大工业用电略有降低的情况下进行的。体现了对电力产出强度高、对全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优势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仅3.5万千伏大工业用电户全年可减少成本支出109万元。同时也使我市工业用电价格与省直 《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