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
供网漳州、厦门进一步拉近,解决了我市长期工业用电价格的略势,优化了工业用电价格环境。
另一方面对市钰辉铸造有限公司等十家属高耗能的淘汰型企业,采取一定的提高电价抑制措施,并适时地合理出台峰谷电费新办法,引导电力消费,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规范涉农收费,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已经省级以上有权机关批准并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一律不得向农民收费,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特别是税费改革的贯彻落实,发挥涉农收费公示联络员和监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坚决抑制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在完成农村乡镇村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加大对学校收费的公示制度的监督,基本做到城乡中小学学期收费有公示项目和标准,同时要求中学及中心小学要有相对固定公示牌。通过整顿清理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有4项,免收8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50万元。
3.以市场为取向,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等价费管理的转型力度。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基础上,努力在公用事业的经营上,寻求价费管理更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通过严格自来水、电力价格审核与监审,适时召开了漳州龙池开发区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论证会,核定了白水自来水公司生产成本,审查了供电企业2005年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参与石码市区自来水供水管道修工程和平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专题研究,为促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和调整垃圾处理费,把污水项目推向市场运作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4.以“一费制”为契机,推进教育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局的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及代办项目收费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制度;为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水平的滑波现象,同步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管理体制,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定费原则的指导意见,测算本市的具体标准,规范了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在秋季开学之前出台教育收费统一标准。
5.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推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如查询电脑触摸或滚动显示,一曰医疗费用及用药价格清单,同时,建立药品采购成本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特别是对成本构成的监审力度,严格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房价格即符合解困的需要,又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 ,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
6、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关糸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特别是相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米袋子”、“火炉子”、“菜篮子”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上涨过快的商品如粮食、猪肉、液化气等商品,除加强监测外,还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效应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权益;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宣传日价格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构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规范经营商贩明码标价行为,目前,首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巳建立;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公交运输、电力价格、收费等专题检查。2005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件数35件;已结案2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7.27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47.4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4.7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2.57万元;罚款金额0.14万元。巳上缴财政金额29.12万元。
明年工作思路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继续按照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1、对现行价格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修订《目录》 ,增强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农村涉农收费工作,公布涉农价费目录,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2、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等环保收费制度,通过听证会,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新标准。
3、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教育“一费制”跟踪,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
4、在监测调控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变动的同时,注意研究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指导行业协会 《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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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对市钰辉铸造有限公司等十家属高耗能的淘汰型企业,采取一定的提高电价抑制措施,并适时地合理出台峰谷电费新办法,引导电力消费,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规范涉农收费,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减轻农民负担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已经省级以上有权机关批准并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一律不得向农民收费,确保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特别是税费改革的贯彻落实,发挥涉农收费公示联络员和监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坚决抑制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在完成农村乡镇村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加大对学校收费的公示制度的监督,基本做到城乡中小学学期收费有公示项目和标准,同时要求中学及中心小学要有相对固定公示牌。通过整顿清理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有4项,免收8项;降低收费标准8项,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150万元。
3.以市场为取向,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等价费管理的转型力度。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基础上,努力在公用事业的经营上,寻求价费管理更符合市场取向的改革。通过严格自来水、电力价格审核与监审,适时召开了漳州龙池开发区水务公司自来水价格论证会,核定了白水自来水公司生产成本,审查了供电企业2005年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参与石码市区自来水供水管道修工程和平宁建筑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专题研究,为促进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开征和调整垃圾处理费,把污水项目推向市场运作目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4.以“一费制”为契机,推进教育收费的改革。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局的部署,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并通过召开听证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及代办项目收费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制度;为避免在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的同时发生教育水平的滑波现象,同步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收费管理体制,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定费原则的指导意见,测算本市的具体标准,规范了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在秋季开学之前出台教育收费统一标准。
5.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完善医院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推行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开公示制度,如查询电脑触摸或滚动显示,一曰医疗费用及用药价格清单,同时,建立药品采购成本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于患者;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特别是对成本构成的监审力度,严格核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经济适用房价格即符合解困的需要,又起到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行为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 ,统一我市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及相关收费行为,适时调整全市汽车客运分类车型运价的指导价格。
6、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对关糸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特别是相关百姓日常生活的“米袋子”、“火炉子”、“菜篮子”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对上涨过快的商品如粮食、猪肉、液化气等商品,除加强监测外,还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效应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权益;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宣传日价格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构建价格诚信建设体系,规范经营商贩明码标价行为,目前,首批“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一条街巳建立;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公交运输、电力价格、收费等专题检查。2005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总件数35件;已结案25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47.27万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金额47.4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4.7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2.57万元;罚款金额0.14万元。巳上缴财政金额29.12万元。
明年工作思路
一、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继续按照价格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把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自觉主动地在价格工作规划中加以体现,在价格工作部署中加以落实,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1、对现行价格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修订《目录》 ,增强价格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城市和农村价格工作的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农村涉农收费工作,公布涉农价费目录,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2、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能源、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等环保收费制度,通过听证会,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新标准。
3、积极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价格体制改革,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教育“一费制”跟踪,落实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
4、在监测调控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变动的同时,注意研究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对经济发展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指导行业协会 《2005年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思路(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