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困难与策略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也是当前我国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须依靠法治来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执法尚需完善改进
从实际情况来看,综合执法尚未达到立法初衷。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综合执法依据的部分法律法规专业性强,某些问题的处置比较复杂,某部门人员力量和技术装备有限,进行综合执法目前适用的法规多而杂,缺少一部专门用于综合执法的法规的支撑,容易造成执法主体不清等问题。遇到不服从处罚的情况,往往只能待警力支援到达后,才能继续执法,综合执法对抗拒执法尚缺乏刚性的手段。
(二)联合执法效果难以持久
在突击性的整治活动中,时有几个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执法的情况。调查显示,在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门职能尚有交叉的情况下,联合执法有一定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它可以发挥各部门的管理优势,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弥补跨行业、跨部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的缺陷,解决单一部门执法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减少执法的疏漏,因此,联合执法有较好的实效。同时,调查也反映,由于联合行动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职权范围、执法依据各不相同,使得综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比较困难,而且各部门的执法力量配置较紧,部门联合执法,只能用于应对一个时段或重大个案的处置,而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
(三)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
行政执法既是一种管理,更是一种服务。目前,行政执法中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1、执法者服务意识差导致不作为。目前,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执法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执法部门工作范围重叠和交叉,看上去“大家都好管”,但碰到“棘手”的问题时,却大家都不管。造成行政相对人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这充分暴露了某些部门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一个人服务意识差往往影响到整个政府的形象。
2、执法力量薄弱导致不作为。有些工作涉及面广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部门,往往受到执法人员数量和技术装备力量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而导致执法不作为。比如涉及面广的某项执法,依靠现有力量难以保证全面而深入的执法,往往只能组织抽查或依靠举报、突击监察等方式开展执法,致使执法中的疏漏和盲点难以避免。
3、执法程序繁琐、难度大导致不作为。有些行政执法涉及到多个执法主体,必须完成多个执法行为,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导致执法难度加大,从而产生不作为。
(四)执法不公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为了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机关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由于我国的行政管理正在由“人治”转向“法治”,“人治”的痕迹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由此,便产生了对于同样的案例因为各种因素而产生不同的执法结果,使群众感到执法不公。调查反映,当前引起执法不公的主要因素有:
1、外界干扰导致执法不公。行政机关实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权力集中而制约不足,对执法的公正带来一些干扰;同时社会上的人情关系、横向联系也会给执法的公正性带来影响。
2、执法主、客体不同导致执法不公。由于各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还存在交叉和重叠的地方,不同的执法主体会按照不同的执法依据对同一行为作出不同的处罚结果。另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还存在由于行政相对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处罚。如对于外来人员与本市常住人员等处罚有差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五)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行政权力作为公共权力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因此现代行政执法体系要求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来使用行政权力,从而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当前执法人员素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由于目前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往往无法跟上知识的迅猛发展,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缺少系统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在执法工作中往往出现被动局面。
2、部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较为淡薄。目前,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着政府权力本位主义的思想,与现在大力提倡的法治、责任、服务意识背道而驰。这部分执法人员总是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并未意识到执法人员既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这种以管理者自居的执法思想,往往造成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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