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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汇报


询、司法保护、社会救助、普法宣传和社会监督等网络,加大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利、人身安全、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和流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加强妇女维权力度,全省19个地市、79个县(市、区)建立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共建立妇联法律服务组织144个。遏制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珠江三角洲29.4万出嫁女及其子女的财产权益得到基本解决。积极开展贫困妇女援助工作。全省城镇“三无对象”中困难的孤老妇女全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享受基本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住房救助。各级妇联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活动,资助4.3万多户建房、治病、子女上学和发展生产,援建“母亲安居房”2152间。大力推进绿色**建设,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治理。2005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有19个水质100%达标,各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为98.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75%,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六是强化管理与服务,切实做好流动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我省外来务工人员有1600多万,其中妇女占半数以上,流动儿童数已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0%以上。针对这一情况,我省各地积极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制,制定完善维护外来人员权益的法规政策。如中山市政府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在全国率先推出“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把流动妇女儿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卫生保健、义务教育、权益保障等纳入统一管理服务体系。做好卫生保健服务,将流动孕产妇、儿童纳入当地妇幼系统常规管理,在首轮“降消”项目、免费计生服务、儿童常规免疫接种和检查等服务上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市部分医院实行“低收费住院分娩包干制服务”等措施,提供低收费分娩服务和减免特困分娩者住院分娩费。加强对中小型企业女职工的劳动安全检查,限期整改和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展“外来女工与法同行”活动,为外来女工提供法律宣传援助服务。严厉查处、从重处罚使用童工的企业,保障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新建扩建一批公办中小学校,确保大部分流动儿童就读公办学校。2005年全省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达到180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1.77%。
     (三)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和水平,发挥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张德江书记多次指示要“进一步加大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班子和县以上党政工作部门配备女干部的目标要求,对中央未提出明确要求的乡镇党政班子,提出了“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的具体要求,并纳入我省2001—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形成完整的目标体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采取拓宽后备来源、多形式培养教育、广开选拔任用渠道等有效措施,壮大女干部队伍,提高我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经过5年努力,我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纲要和规划的要求。女干部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5年底,全省女干部人数为85.9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0.51%,比2000年提高了4.11个百分点。各级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有明显增长。省四套班子各配1名以上女干部。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情况良好,基本配齐女干部。全省1609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1828名,女干部配备率为90.49%。达标难度较大的省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取得较大进展,首次突破目标要求达51.7%。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新提高,现届各级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人数和比例均比上届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修订相关政策法规。为更好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了《**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和《**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06年的立法计划。二是严格建立统计监测评估制度。健全了监测评估领导机构,逐步完善指标体系,规范和推动各级妇儿工委普遍建立了重点监测统计年报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创新监测宣传手段,率先在全国建立第一个省级妇女儿童规划信息网。严格按照监测评估制度开展中期评估与督导,规范了我省纲要与规划实施工作的管理程序。建立委员、联络员例会制度,每年年初定期召开,听取各成员单位对年度实施规划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把相关情况汇编成册。此外,全省还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促进了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上下联动、协调互动,高效运转。三是建立调查研究、理论探讨机制。组织以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为主题的抽查调研,开展“和谐**与妇女儿童发展研讨”,与沿海四省作对比,把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势、问题与差距,请国内省内著名专家为我省实施纲要和规划攻克难点“号脉开方”,及时发现和解决各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五)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对党政领导加强宣传,强化性别平等、儿童优先的决策意识。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作专题报告,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亲自主持报告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在全省上下掀起了学“国

《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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