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革作出 全面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于国家建设和部分、行业发展有全局性影响的少数骨干学校以及某些行业性很强 、地方需要量不大和不便管理的学校,要继续管好办好,促其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对于专业通用性强、地 方建设有需要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或转由地方政府管理,或采取共建、联合办学等方式进 行管理体制改革。中央业务部门在制订规划时,不仅要对所属高校作出安排,还要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对与本 部门、本行业有关的学校和专业的结构和全国布局提出建设性意见。 3.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积极试点,稳步推进。 前面提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牵动面很大,难度大的一项改革。各部门、各地方、各学校的具体 情况差别很大,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关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若干意见(讨论稿)》中提 出的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进行试点。国家教委将对不同类型的改革试验分别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小型的交流 、研讨会,进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希望各部门、各省市也要加强对改革的具体指导。对不同的学校要采取 不同的步骤与方法,切忌一刀切,一哄而起。 4.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首先,要加快高教立法,尽快完成《高等教育法》的制定工作。要通过《高等教育法》的制定,使高等教 育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法律上真正确立高等教育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权力与义务。现 在《高等教育法》已经起草到第四稿了,我们希望加快步伐,争取尽早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 其次,要加快拨款体制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只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是搞不好的,必须有教育外 部的政策措施与之相配套,其中最重要的是教育拨款体制的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所属高校转由 地方政府管理,就有教育事业费、基建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的划拨的问题,不仅要有保证,而且应当有所增加 ,给予鼓励。共建共管、联合办学、学校合并等,也涉及经费的划拨和增加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尽快成立国 务院的协调小组,希望国家计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拨款体制改 革的问题,并对实行改革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在现行拨款体制改革方案尚未确定之前,国家教委直属 高校、中央其他部门所属高校不管采用何种管理体制,原拨款机制和渠道一律不变,切实保障学校利益。
《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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