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四五”普法学习的实施意见
关于职工“四五”普法学习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车间工会:
根据集团公司工会要求,为开展好我矿“四五”普法活动,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进程,确保“和谐孙煤”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矿“和谐孙煤”建设大局,把“四五”普法与工会法制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增强工会组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全面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同志任组长,工会副主席××、××同志任副组长,工会常委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文体宣教办公室,××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车间工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活动措施
1、召开一次“四五”普法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和任务。
2、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橱窗、网络、牌板、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重点宣传与职工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矿工会将于19日~22日开展“四五”普法验收试题答题活动,对工会干部和全矿职工进行一次集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职工学习档案,确保工会干部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职工受教育面达到85以上。请各单位车间工会于19日下午17:30分前到矿工会文体宣教办公室领取“四五”普法验收试题和《山东省工会干部和职工“四五”普法基础知识汇编》手册,22日下午17:30分前将职工所答试题上报矿工会文体宣教办公室。
4、做好工会干部的集中培训工作,利用会议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把考核情况列入工会干部任职资格。
5、为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由矿工会拨付“四五”普法专项经费,做到按时足额,专款专用。
四、考核办法
1、各单位车间工会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山东省工会干部和职工“四五”普法基础知识汇编》手册,按规定参加工会组织的“四五”普法验收试题答题活动。对不按规定参加的,罚单位200元,罚车间工会主席50元;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本单位在册职工85的,罚单位100元,罚车间工会主席20元。
2、各单位车间工会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对“四五”普法验收试题答题考试成绩前三名的单位各奖励200元,对车间工会主席各奖励50元;对考试成绩后三名的单位各罚款200元,对车间工会主席各罚款50元;对考试成绩90分(包括90分)以下的工会干部罚款20元,对考试成绩80分(包括80分)以下的职工罚款10元。
3、对逾期不到矿工会文体宣教办公室领取试题和知识手册及不按规定上报职工答题的单位罚款100元,对车间工会主席罚款20元。
××煤矿工会
《关于职工“四五”普法学习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