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机关后勤服务社会改革的问题策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机关的发展需要,国家机关后勤部门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2008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后勤管理工作委员会刘文江理事长、张宏生、李宝顺副理事长一行,先后到科技部机关服务局、文化部机关服务局和中科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机关后勤改革和建设节约型后勤机关的情况,与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从中发现了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需要进一步加深对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认识,加大对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指导力度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处于等待观望、停滞不前状态。究其原因:一是部门和个人的认识不到位,只强调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不求改革有所作为;二是主要领导重视不够;三是认为机关后勤服务是福利型的,不应该市场化;四是认为机关是首脑要害部门,情况特殊,后勤服务社会化不利于安全保密;五是认为目前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担心后勤服务社会化不能保障机关需要;六是认为社会后勤服务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保证不了后勤服务质量;七是认为社会后勤服务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如自我服务保障经济效益好等等。
这些都反映了一些同志,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还存在不少误区,从而阻碍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向纵深发展。为此,必须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后勤改革的指示,教育广大后勤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坚定不移地、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有权威的职能机构应加强对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适时及时地出台有关政策,抓好典型,总结经验,保证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政策法规体系,保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有序进行
在调查了解中,普遍反映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法规建设滞后,与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很不适应,影响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进程:一是体制不顺,如中科院机关服务局从机关分离出来后,己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但仍然实行“双轨制”,束缚了后勤企业手脚,影响了后勤产业发展;二是市场准入制度不规范,一些可以进市场的后勤服务项目受到限制;三是激励制度不健全,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分离后勤职工收入高于机关职工有“红眼病”,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和企业发展;四是后勤职工社保制度不完善,一些从事业单位转到企业的职工,养老金、医疗费等要减少40,富余人员安置政策不完善,供养的离退休人员过多,有的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达1∶1之多,后勤负担过重,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没有相关政策,各单位做法也不尽一致;五是一些职工与机关完全脱离改变职工身份后,单位没有将其应带的国有资产作为补偿金转到新的单位,侵害了职工利益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和机关后勤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为此,一是要加强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立法工作,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将后勤服务社会化有关问题纳入立法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的、有利于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后勤产业发展的法规,使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理论。三是根据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矛盾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补充、修订后勤管理体制、机制、财务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后勤管理服务的规章体系。四是依法办事,后勤机关应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后勤服务。
三、需要进一步规范机关后勤职能,统一体制,以利于有效发挥机关后勤部门的职能作用
调查中发现,各部委后勤体制不统一,服务保障范围差别较大。如有的部委管理与服务合二为一,没有分家,一块牌子,两种称谓,对内称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称机关服务局;有的部委后勤管理与后勤服务分家,设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机关服务局,形成甲乙方关系。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甲方,代表机关组织机关服务保证的管理、协调、招标、监督等职;机关服务局作为乙方,组织实施具体的服务保障工作。还有的部委把管理、服务、经营分开,设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和机关经营管理局等。在职能上,有的部委实施集中统一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凡是与后勤有关的职能部门均划归后勤部门;有的部委则把后勤职能拆分隶属不同部门,如财务、基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部门不隶属后勤部门,而在办公厅或其他部门。这种体制不统一、职能各异的状况,增大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后勤服务保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