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市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及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是落实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创模工作启动后的第一个整年。当前,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使环保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机遇,抓好今后五年和2006年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对于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水平,促进我市“十一五”环保目标的实现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都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严惩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三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十一五”我市环保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创建环保模范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重点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政府、企业与公众职责明确而又相互信任与协作的环境监管机制,推动环境守法社会的建立,建立以现代化执法手段为依托,政治素质好、熟悉和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
1、在队伍建设指标方面,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个别区、县(市)人员不足的部门,要增加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能力培训。
2、在执法经费方面,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渠道,满足环境执法的基本需求,到“十一五”末,争取人均实现执法经费4万元/年。
3、在执法硬件建设方面,到2010年,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区和部分县(市)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
4、到2010年,建设集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12369污染投诉中心于一体的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和处理,降低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现有12369污染投诉中心网络覆盖率。
5、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到2010年,,对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水自动监测仪100套,大气自动监测仪20套。
6、到2010年,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资源开发及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手段,建设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GIS系统。
二、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将围绕省、市环保中心工作和创建生态模范城目标,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夯实两项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建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一)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2006年,将巩固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1、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2005年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跟踪问效,对没有完成的,要限期督办或依法予以关停,对出现反弹的要认真查处,确保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得到认真解决。
2、加强限制治理、建设项目、烟尘和扬尘污染的现场检查,对重点环境违法单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促进老污染源的治理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2006年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突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的工作,开展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生态环境监察,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配合市局有关处室搞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强对养殖业的现场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省控、市控污染源的现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明查暗访,认真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现场检查,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
(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排污收费制度,实现“阳光作业”。2006年全市征收排污费6500 万元,其中,市区征收5000万元(市监察支队 万元、开发区200万元,六个区1300万元)、松北分局征 《十一五市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及2006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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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严惩环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三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十一五”我市环保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创建环保模范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重点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政府、企业与公众职责明确而又相互信任与协作的环境监管机制,推动环境守法社会的建立,建立以现代化执法手段为依托,政治素质好、熟悉和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
1、在队伍建设指标方面,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个别区、县(市)人员不足的部门,要增加人员编制,达到相应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环境监察人员全员参加能力培训。
2、在执法经费方面,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渠道,满足环境执法的基本需求,到“十一五”末,争取人均实现执法经费4万元/年。
3、在执法硬件建设方面,到2010年,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区和部分县(市)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
4、到2010年,建设集应急中心、污染源监控中心、12369污染投诉中心于一体的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和处理,降低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现有12369污染投诉中心网络覆盖率。
5、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到2010年,,对重点污染源安装污水自动监测仪100套,大气自动监测仪20套。
6、到2010年,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资源开发及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察手段,建设并应用生态环境保护GIS系统。
二、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将围绕省、市环保中心工作和创建生态模范城目标,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夯实两项基础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创建一流环境监察队伍。
(一)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2006年,将巩固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抓好四项专项检查工作。
1、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2005年全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跟踪问效,对没有完成的,要限期督办或依法予以关停,对出现反弹的要认真查处,确保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得到认真解决。
2、加强限制治理、建设项目、烟尘和扬尘污染的现场检查,对重点环境违法单位,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促进老污染源的治理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2006年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要紧密结合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突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的工作,开展对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的生态环境监察,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建立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态破坏违法行为。配合市局有关处室搞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强对养殖业的现场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4、加强省控、市控污染源的现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明查暗访,认真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现场检查,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
(二)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排污收费制度,实现“阳光作业”。2006年全市征收排污费6500 万元,其中,市区征收5000万元(市监察支队 万元、开发区200万元,六个区1300万元)、松北分局征 《十一五市环境监察工作重点目标及2006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