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宿保部工作制度
楼委会的相关人事调整或工作上的问题,必须报宿保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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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委会在工作上必须服从后勤办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配合后勤办以及学校做好宿舍相关工作。
3、做为校学生会的一份子也必须配合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安排。
注:在宿舍管理方面与物业公司有所合作,对其工作上的过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权进行干预。
自我管理:
1、楼委会做为每个楼栋的独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楼栋的特殊情况以及不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基于宿保部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计划。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各楼委会内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楼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3、根据所在楼栋所驻学院的学院相关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关工作。
4、可以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开展现行有效的相关活动。
5、人员调整后,产生人员空额的,该楼委会自主进行新楼委的招进。确定人选后,上报部长核准。
6、各楼委会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的宣传工作,自主安排大扫除活动通知的下发形式。
7、各楼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博客、空间、网页等相关的楼委会展示平台,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
8、楼委会可开展相关接受建议或投诉的工作,收集楼栋资料以及学生关于宿舍问题的看法。
9、各楼委会自主发现问题并自主着手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上报宿保部征求意见。
注:各楼委会对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部长。
以上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生会宿保部所有。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
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