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和暗访相结合,加大了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了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101人(次),现场检查重点排污单位3715家(次),市政府对8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对15家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也对37家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法排污企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八) 依靠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流域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2005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工作,首先在**河流域废水排放量占市区废水排放总量60%的10家排污单位安装了11套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现了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今年又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企业下达了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计划,年底可完成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运行,进一步强化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
(九) 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减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共认证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78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6个。以喷、滴、管灌、渠道防渗为主要形式推广节水新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效应,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3.33万亩。全市有13个乡镇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全市1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制定了污染治理计划,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改善**河水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市在**河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历史欠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河济南段水质与过去相比虽有好转,但除源头区外,其他河段仍为劣Ⅴ类水体,**河综合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城市水污染控制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混排,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营市场化程度低。三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济南是**河的发源地。实现“**河变清”的目标,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全面落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照《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二) 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开工建设**河济南段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实施,对**河济南段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河水变清,实现防洪、生态、景观的有效结合,建立起人水和谐的流域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市内主要河道截污步伐。在今年工作基础上,2007年完成市区内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部分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8年完成市区内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等六条河道所有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9年完成腊山河、大辛河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是今年完成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改制工作,并使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加快章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前竣工投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中水回用量1万吨/日;2008年底前建成滩头污水处理厂,同时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污水处理站,以利于中水回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11个在建的区域性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新增中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全市区域中水处理能力达到11.1万吨/日。
(三)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扶持发展污染小、耗水少、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制定重点汇水区禁止、限制、发展产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现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引导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 继续严把环境保护准入关,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切实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对河流没有环境容量、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排污总量、影响水环境质量和耗水量高的项目。按照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保证能力,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07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五) 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经停产治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 《副市长*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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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依靠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流域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2005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工作,首先在**河流域废水排放量占市区废水排放总量60%的10家排污单位安装了11套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现了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今年又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企业下达了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计划,年底可完成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运行,进一步强化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
(九) 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减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共认证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78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6个。以喷、滴、管灌、渠道防渗为主要形式推广节水新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效应,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3.33万亩。全市有13个乡镇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全市1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制定了污染治理计划,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改善**河水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市在**河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历史欠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河济南段水质与过去相比虽有好转,但除源头区外,其他河段仍为劣Ⅴ类水体,**河综合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城市水污染控制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混排,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营市场化程度低。三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济南是**河的发源地。实现“**河变清”的目标,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全面落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照《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二) 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开工建设**河济南段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实施,对**河济南段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河水变清,实现防洪、生态、景观的有效结合,建立起人水和谐的流域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市内主要河道截污步伐。在今年工作基础上,2007年完成市区内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部分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8年完成市区内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等六条河道所有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9年完成腊山河、大辛河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是今年完成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改制工作,并使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加快章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前竣工投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中水回用量1万吨/日;2008年底前建成滩头污水处理厂,同时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污水处理站,以利于中水回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11个在建的区域性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新增中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全市区域中水处理能力达到11.1万吨/日。
(三)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扶持发展污染小、耗水少、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制定重点汇水区禁止、限制、发展产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现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引导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 继续严把环境保护准入关,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切实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对河流没有环境容量、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排污总量、影响水环境质量和耗水量高的项目。按照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保证能力,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07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五) 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经停产治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 《副市长*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