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的意见
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已进入“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为了检验前阶段工作的效果,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集中教育的成果,在市机关各部门按照第四阶段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回访复查的同时,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将从4月底开始,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回访复查。现就做好回访复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回访复查的组织
回访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的6个督查组具体负责。
二、回访复查的内容
回访复查以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是否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是否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内容,主要查看市机关各部门通过前阶段的集中教育活动为基层解决了什么问题,机关作风有哪些明显变化,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有哪些新的举措,以此作为评价前阶段工作尤其是集中整改成效的标准。
(一)围绕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思想障碍,看思想解放有无新突破。重点查是否通过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破除不合时宜的思想框框和陈规陋习,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确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围绕破除不利于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看转变职能有无新举措。重点查是否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是否有效解决制约机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是否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轮岗交流、竞争上岗。
(三)围绕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看服务水平有无新提高。重点查是否纠正了部门本位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不力等现象,把为发展服务作为市级机关的首要职责,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机关工作的立足点。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三、回访复查的形式
督查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阅看台帐资料、检查整改效果等形式开展回访复查。
(一)听取汇报
听取市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各阶段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点听取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排找问题、建章立制、落实整改等方面的情况。
(二)阅看资料
集中教育第一阶段,重点看召开党委(组)会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教育活动的记录,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动员大会报告和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学习台帐和记录、心得体会文章。第二阶段,重点看征求意见的有关资料,机关集体和科室、个人的总结对照材料,民主生活会记录;机关内部民主测评和评议的汇总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看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机关集体、科室和个人的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效果
主要查在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上能否结合部门和个人的实际,解决好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带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尤其要查是否认真制定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划。规划中是否包含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是否对机关干部定期开展形势教育、责任中心意识教育、谈话诫勉等活动,把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作为促进机关干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的重要手段。
查市机关各部门是否根据职能权限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和程序,在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等方面找出存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市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中的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权力集中的问题,是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进行轮岗交流或竞争上岗。
  《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