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乌党发[2006]1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乌党办发[2006]45号)精神,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机关"创建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努力创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端正学风,加强理论武装,创建学习型机关
增强学习意识。要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习成为机关干部的基本生存状态和行为准则,成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首要任务。
明确学习任务。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钻研本职工作要求的政策理论、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和政务礼仪知识;学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端正学风。抓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于转观念、谋发展、出思路、见实效。要在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出成果,解决好学用脱节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生产生活问题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把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转化为执政为民的能力,体现在促进工作的各个方面。
创新学习形式。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通过主题教育、外出研修、学历提升、党校培训、电化教育、网络学习、专家讲座、论文研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有奖征文、学习竞赛等有效形式,培养机关党员和干部争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创新思维的表率。通过落实学习措施,使机关党员和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取得学习成果。
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述学、考学、督学、学习笔记、学习档案制度,建立机关学习的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学习考评情况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项学习措施的落实。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创建、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
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第一、基层第一”的服务理念,一切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站在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服务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改进机关作风。按照"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总要求,不断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至上、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等不良作风,纠正"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纪律松驰、作风飘浮、文山会海等不良现象,促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密切,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改善,促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规范机关管理。从具体的办事、办会、办文等基础工作环节抓起,制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机关服务规范化、决策民主化、办事程序化、管理制度化,通过整章建制并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机关职能效率,真正做到勤政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服务规范,树立市直机关党员和干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要正确行使部门权力,紧密结合机关行政业务工作的特点,公开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共产党员挂牌"亮牌"服务制,真正做到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达到群众满意。
  《关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机关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