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制度
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党代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从而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乡党委在讨论、决定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时,邀请相关党代表列席会议,参与重大事项讨论研究。第二十三条建立党代表双向联系制度。确定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为党代表联络员。每个党委委员结合各自的分工,分别联系一个党代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小组活动,收集、综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要在广泛联系其所在地或选举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联系户,重点联系老党员、烈军属、特困户、种养殖大户及私营企业主等,经常了解、收集并认真反馈党员、群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挥党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桥梁纽带任用。第二十四条建立党代表考察工作制度。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乡党代表和驻乡的市级以上党代表,对本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专项检查或综合考查,了解和掌握本届乡党委的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为监督、评议党委的工作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第二十五条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席活动制度。根据乡实际情况,从“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角度出发,组织部分乡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开展联席活动,共商本乡大事,共谋发展大计,促进本乡三个文明建设发展。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七条由乡党委组织办公室负责对党代表的联络和制度的解释。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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