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一、教学督导员是学院专职从事教学督查、指导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学院督导室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督导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教学督导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出谋献策。
三、教学督导员要做到挂牌上岗,对全院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必须记录在案。
四、根据需要在学院督导室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学院督导室。
五、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督导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院领导报告。
六、每学期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员要向学院督导室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七、完成学院督导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