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意见》,现对“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回访复查活动,进一步发现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拓展集中教育活动;同时,要以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集中教育的成果。
二、具体安排
这一阶段从4月25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开展回访复查
1、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在4月30日前将派出督查组,采取参加会议和活动、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台帐资料、进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有关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各个阶段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其他部门组织抽查,对活动不规范、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要督促进行重新整改。
2、从4月25日至4月30日,市机关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同时成立督查机构,制定回访复查工作方案。要结合整改情况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基层的沟通和联系,以基层和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本机关内部的科室和个人的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督查回访。
3、从5月8日至5月15日,要针对对照检查,查摆问题阶段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省,采用召开小结会、进行自我回顾反思等形式,进一步查看整改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召开一次回访复查情况通报会。市机关各部门要在5月16日至5月20日之间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回访复查情况,包括已经整改到位、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问题,继续完善相应的整改方案。
(二)建立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机关各部门要以这次集中教育为契机,建立起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切实加强学习,注重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作风建设的灵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关键要以加强学习为手段,把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严格学习制度和学习纪律,做到规范化、系统化,把学习理论与改进思想作风结合起来,与提高思想素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2、狠抓制度落实,坚持长效管理。要把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机制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确保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性和规范性。要切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克服把制度停留在口头上、停留在墙壁上的现象,强化制度管理,把落实制度作为实施长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举措,用严格的制度来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行政行为。
3、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市机关各部门要立足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实行服务承诺,推行政务公开,把各自的职能、工作的流程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向基层和群众作好宣传,特别是要把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办事和审批程序、规则、条件、时限等信息公开,将监督方式和途径公开,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有关要求
1、要抓好落实。市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做好回访复查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好市督查组的工作。
2、要突出重点。开展回访复查要着重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现问题“反弹”;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有无遗漏或矛盾等。
3、要搞好总结。在整个集中教育活动阶段结束前,要认真搞好集中教育活动的总结,并以这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将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回访复查,巩固提高”阶段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