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打击建筑市场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以及整顿音像、娱乐市场,打击非法“网吧”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保障经济建设规范有序运行。
——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劳动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平正义地处理社会事务和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安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落实
5、落实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行并积极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结合全省“5+Χ”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探索创新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的培训,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6、完善网络。切实稳定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覆盖全省的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法律院校(系)的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高质量地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
7、丰富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市、乡村公共场所的宣传园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法制长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应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充分发挥法制教育(骨干培训)基地作用。全省将开展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活动。
8、整合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传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机构、教育基地要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市民学校、夜校、技术培训学校要成为村(居)民、流动人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城镇广场、社区、村(居)民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置建立的法制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以及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要充分的利用和发挥作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最便捷的渠道。
9、分类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既要让公民懂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也要让公民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的观念,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
——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重在培育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重在守法行为的养成 《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89104.html
——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打击建筑市场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以及整顿音像、娱乐市场,打击非法“网吧”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保障经济建设规范有序运行。
——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劳动等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平正义地处理社会事务和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安定,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社会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落实制度、强化措施,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落实
5、落实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行并积极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结合全省“5+Χ”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探索创新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的培训,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6、完善网络。切实稳定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覆盖全省的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法律院校(系)的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高质量地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
7、丰富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市、乡村公共场所的宣传园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法制长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各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应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充分发挥法制教育(骨干培训)基地作用。全省将开展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活动。
8、整合资源。开展法制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传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机构、教育基地要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市民学校、夜校、技术培训学校要成为村(居)民、流动人员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城镇广场、社区、村(居)民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置建立的法制宣传橱窗、公益广告牌以及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要充分的利用和发挥作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最便捷的渠道。
9、分类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分类施教,既要让公民懂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也要让公民了解承担法律义务的必要性。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重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的观念,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
——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重在培育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重在守法行为的养成 《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