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确保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意地开展。
广播电视机构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强化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工作面宽,参与部门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为此,市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成立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燕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邓文忠市综治办副主任
黄鸿珍市妇联副主席
刘小华市妇联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成员:潘丽云团市委副书记
董海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成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文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平儒市广电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顾芝兰同志担任。
各地、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统筹谋划,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职责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务必使创建活动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3、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信息,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会议、信息通报、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
附件: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新余市综治办
共青团新余市委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司法局新余市民政局
新余市广电局
2005年10月18日
主题词:平安家庭创建意见
抄报:省妇联、省综治办、团省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市委、市政府
抄送:有关单位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55份
附件:
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顾芝兰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晏建民市委政法委综治科科长
章勇团市委权益部负责人
廖火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熊锦洋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郭磊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黄媛斌市广电局宣传科干部
《“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89147.html
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社区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确保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扎实有意地开展。
广播电视机构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典型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强化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工作面宽,参与部门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为此,市妇联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成立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燕市妇联主席
副组长:邓文忠市综治办副主任
黄鸿珍市妇联副主席
刘小华市妇联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成员:潘丽云团市委副书记
董海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成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文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平儒市广电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顾芝兰同志担任。
各地、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统筹谋划,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职责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活动计划,务必使创建活动创出特色、抓出成效。
3、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信息,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建立会议、信息通报、评选表彰等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
附件: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新余市综治办
共青团新余市委新余市公安局
新余市司法局新余市民政局
新余市广电局
2005年10月18日
主题词:平安家庭创建意见
抄报:省妇联、省综治办、团省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市委、市政府
抄送:有关单位
新余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55份
附件:
新余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络员名单
顾芝兰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晏建民市委政法委综治科科长
章勇团市委权益部负责人
廖火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熊锦洋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郭磊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副科长
黄媛斌市广电局宣传科干部
《“妇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