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村务公开工作调研报告
村务公开目的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对于防止干部黑箱操作,缓解农村干群关系,起了一些作用。时下,各地农村都推行了村务公开,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把村里的重大事项定期向村民们公布,这无疑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一大进步。1998年正式颁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用很大篇幅对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作了规定。笔者在乡村工作十几年,并作为安徽省第二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在十几年的农村工作中发现,村务公开的效果与预期的目的仍有很大差距,没有真正起到村务公开的作用,主要还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1、村务公开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有些地方的村务公开工作不够深入和规范,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公开时间间隔太长;有的随心所欲,啥时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有的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平时无人问津。二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地点不适中。当前农村村务公开的形式仅限于公开栏的形式出现,有的制作太简单,流于形式,形式单一,不便于让大多数村民群众了解知悉村务。有的把公开栏建在不便于群众光顾的地方,群众难以观看监督;有的村对公开栏缺乏管护,风吹日晒雨淋及人为损坏严重,难以使用;有的还没有公开栏,把村务公开当作捎带事,只是在开会或干其它事时对有关情况作以顺便公布。三是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公布数额较小的费用,不公布大额开支,个别村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重点”等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四是公开程序不严谨,有的公开程序太简单,只公布了办事结果,缺少法定的程序。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乡镇和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查,使村务公开缺乏说服力。五是公开制度坚持不够。有的虽有制度,但缺乏可操作性,与本村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制度上墙后成了摆设。
2、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一些基层组织没有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形同虚设。一是有的村,“一会两组”(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中村组干部太多,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群众监督力度,失去了群众监督的意义。二是有的“一会两组”中的群众代表不合法,不经群众选举,而由干部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三是对群众代表作用发挥不够,重大事项不通知其参与,不和群众代表商量,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随心所欲,顺意就执行,不顺意就不执行,使“一会两组”的决议和意见难以落实,“一会两组”机构形同虚设,监督作用流于形式。同时,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3、管理不到位。围绕村务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都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问题,组织部、纪委、民政、农委等多家单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抓工作,职能相互交叉,有时使得基层无所适从,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村务公开的主体是村干部和村集体的有关问题,监督的主体是广大村民,在当前二者之间还缺乏有机联系,互动性不够,存在“两张皮”的问题。从我所在的水东镇各村来看,村务公开工作没有一个具体部门来抓,如财务公开就是每季度结束后,由农经站根据村报账员报送的发票汇总后,填制汇总表,再由村报账员带回后张贴。
4、轻视公开后的反馈。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视公开的形式,而轻视公开后的情况收集和处理,有公开无落实,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尤其是个别乡镇和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能拖则拖,有的还冷言相讥,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大局。
村里的情况村民仍然不清楚,黑箱操作仍然存在,村级财务仍然混乱。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村务公开的内容比较笼统,村民们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村民最关心的财务公开,一般只公布花了多少钱,却未公布为什么要花这些钱,“其他支出”数目也很大,这就导致村民们对公开有疑问、有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没有把村务公开变成自觉行动,而是被动性大于主动性。从我所在的水东镇来看,村民对村里的事情大致了解,与村干部相互间都很熟悉,村里的事情一公开,村民心里就有了底,村民心中的正义与村干部的作为之间就划出了对与不对的界线。有的村干部担心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被公开出来,有的村干部知道村务公开会让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和证据被村民知道,从而让自己的日子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