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党员标准坚持党员标准
理论依据不能等同也不能代替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只有把先进性的标准具体化,每个党员才能更好地理解它、掌握它、实践它。如果标准不具体,要求很原则、很笼统,弹性很大,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那就很容易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把先进性标准等同于一般标准,要么把先进性标准看得高不可攀。因此,对待党员标准必须要有科学的态度,这样才能制定出适合党员在不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标准,才能为党组织检验和衡量党员提供客观的和可操作的尺度。
党员标准的这种“具体化”从纵向上看是指:党员标准对于一般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求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对于普通党员应要求他们做到:政治上要清醒,理想信念要坚定;牢记党的宗旨,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爱岗敬业,努力成为岗位或行业中的佼佼者;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豁得出去,等等。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做到:当好“三个模范”,即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同时,还要提高“五种能力”,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当前,特别要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在提高执政能力上不断有新的进步。
党员标准的这种“具体化”从横向上看是指: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党员,其先进性具体标准的内涵应当各有不同。每一个党员在社会上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分子;另一方面,他们又都有着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岗位,在社会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果我们撇开职业差异去笼统谈党员的先进性,就会发现我们根本不可能制定一个适合所有岗位党员的共同标准。例如,对于一个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来说,他的先进性标准应该体现在带头和带动其他人勤劳致富、照章纳税、守法经营上,并在维护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带头作用。而对于在党、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来说,其先进性具体标准则应当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执行公务中努力做到公正无私、无私奉献等方面。总之,正是由于党员的分工不同,岗位不同,决定了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必然是有所不同。党组织应该在坚持党员共性标准的同时,针对党员岗位需要,制定出更加具体的先进性标准,这样才能便于党员在平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对照检查时更加准确地找到差距,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做合格的和优秀的共产党员找到努力方向。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先进性标准大讨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这样的讨论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党的意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
在对待党员标准问题上,我们特别要防止党员标准低就化现象发生,一定要坚持党员标准的先进性。有些党员把党员标准等同于职业标准就是一例。职业标准也即职业道德标准,是每个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规范。如果一个人在工作中能够按照这样的标准去做,那就可以称其为好工人,好农民、好医生……共产党员作为职业人员,理应带头遵守职业规范,带头做好工人、好农民、好医生,但是,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因为作为共产党员,他还有义务遵守比职业标准更高的标准,这就是党员标准。比如,作为职工除了要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外,作为党员,还应做到政治上要清醒,理想信念要坚定;还应当牢记党的宗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不仅要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还应该努力成为岗位或行业中的佼佼者;不仅要有一般职工所应有的主人翁意识,还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等等。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工作标准,那我们就将自己混同于老百姓了。
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坚持和实践党员标准呢?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党员标准,尤其是其中的基本要求是带有强制性的或者说是刚性的,因为它源于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根本大法。因此,实践党员标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他就不能成为或继续成为党的一分子。在党章面前,任何党员不管职位高低,都是平等的,都必须自觉遵守,在我们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约束的特殊党员。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强化自己的党章意识,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员标准是镜子、是尺子,应当经常用它对照检查自己,约束、指导自己。特别是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都应当通过对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明确党员先进性内涵,掌握党员先进性标准,并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看自己在哪些方面是符合党员标准的,哪些方面是不符合的。在开展对照检查时,一定要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敢于解剖自己,敢于“亮丑”,敢于“自己跟自己打官司”,只有这样才能痛下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决心,才能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如果我们讳疾忌医,不仅无法改正自己身上的毛病,甚至可能积小病成大病,大病成顽症,顽症成绝症,遗患无穷。
再次,要坚持党员标准的完整性。无论是党章对党员标准的规定,还是党员所在党组织对党员具体标准的规定,都必定是一个系统和全面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完整掌握,全面理解和实践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决不能以偏概全,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只坚持其中某几条而放弃另外几条。生活中我们常可见这样的情形:某些党员在某些方面表现还可以甚至很不错,但在另外一些方面表现却很差;有的党员八小时以内表现不错,八小时以外则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这样的党员显然不能称其为合格的党员。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共产党员必须要全面坚持党员标准,并将做合格党员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
最后,要使标准变成行动。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而是我们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如果党员标准不能变成党员实践,那么这个标准就失去了意义。因此,我们共产党员不仅要学习标准、懂得标准,更重要的是要实践标准。每一位党员既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党员标准,又要结合特定时期的特定发展目标,联系具体环境、具体条件和具体任务,使之与各自所在岗位、所负职责相结合,在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用的贡献。
《认识党员标准坚持党员标准(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89185.html
党员标准的这种“具体化”从纵向上看是指:党员标准对于一般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求的侧重点应有所区别。对于普通党员应要求他们做到:政治上要清醒,理想信念要坚定;牢记党的宗旨,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爱岗敬业,努力成为岗位或行业中的佼佼者;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豁得出去,等等。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做到:当好“三个模范”,即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同时,还要提高“五种能力”,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当前,特别要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在提高执政能力上不断有新的进步。
党员标准的这种“具体化”从横向上看是指: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党员,其先进性具体标准的内涵应当各有不同。每一个党员在社会上都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上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分子;另一方面,他们又都有着不同的职业和不同的岗位,在社会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果我们撇开职业差异去笼统谈党员的先进性,就会发现我们根本不可能制定一个适合所有岗位党员的共同标准。例如,对于一个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来说,他的先进性标准应该体现在带头和带动其他人勤劳致富、照章纳税、守法经营上,并在维护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起带头作用。而对于在党、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来说,其先进性具体标准则应当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执行公务中努力做到公正无私、无私奉献等方面。总之,正是由于党员的分工不同,岗位不同,决定了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必然是有所不同。党组织应该在坚持党员共性标准的同时,针对党员岗位需要,制定出更加具体的先进性标准,这样才能便于党员在平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对照检查时更加准确地找到差距,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做合格的和优秀的共产党员找到努力方向。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先进性标准大讨论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这样的讨论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党的意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
在对待党员标准问题上,我们特别要防止党员标准低就化现象发生,一定要坚持党员标准的先进性。有些党员把党员标准等同于职业标准就是一例。职业标准也即职业道德标准,是每个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规范。如果一个人在工作中能够按照这样的标准去做,那就可以称其为好工人,好农民、好医生……共产党员作为职业人员,理应带头遵守职业规范,带头做好工人、好农民、好医生,但是,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因为作为共产党员,他还有义务遵守比职业标准更高的标准,这就是党员标准。比如,作为职工除了要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外,作为党员,还应做到政治上要清醒,理想信念要坚定;还应当牢记党的宗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不仅要按照要求完成本职工作,还应该努力成为岗位或行业中的佼佼者;不仅要有一般职工所应有的主人翁意识,还要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等等。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工作标准,那我们就将自己混同于老百姓了。
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坚持和实践党员标准呢?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党员标准,尤其是其中的基本要求是带有强制性的或者说是刚性的,因为它源于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根本大法。因此,实践党员标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他就不能成为或继续成为党的一分子。在党章面前,任何党员不管职位高低,都是平等的,都必须自觉遵守,在我们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约束的特殊党员。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强化自己的党章意识,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员标准是镜子、是尺子,应当经常用它对照检查自己,约束、指导自己。特别是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都应当通过对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明确党员先进性内涵,掌握党员先进性标准,并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看自己在哪些方面是符合党员标准的,哪些方面是不符合的。在开展对照检查时,一定要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敢于解剖自己,敢于“亮丑”,敢于“自己跟自己打官司”,只有这样才能痛下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决心,才能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如果我们讳疾忌医,不仅无法改正自己身上的毛病,甚至可能积小病成大病,大病成顽症,顽症成绝症,遗患无穷。
再次,要坚持党员标准的完整性。无论是党章对党员标准的规定,还是党员所在党组织对党员具体标准的规定,都必定是一个系统和全面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完整掌握,全面理解和实践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决不能以偏概全,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只坚持其中某几条而放弃另外几条。生活中我们常可见这样的情形:某些党员在某些方面表现还可以甚至很不错,但在另外一些方面表现却很差;有的党员八小时以内表现不错,八小时以外则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这样的党员显然不能称其为合格的党员。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共产党员必须要全面坚持党员标准,并将做合格党员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
最后,要使标准变成行动。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而是我们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如果党员标准不能变成党员实践,那么这个标准就失去了意义。因此,我们共产党员不仅要学习标准、懂得标准,更重要的是要实践标准。每一位党员既要从总体上去把握党员标准,又要结合特定时期的特定发展目标,联系具体环境、具体条件和具体任务,使之与各自所在岗位、所负职责相结合,在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用的贡献。
《认识党员标准坚持党员标准(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