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作为地处市中心城区的区,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城郊土地被大量征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区失地农民达到1.8万多人,约占农民总数的20,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护城、东郊、南坪岗、东江等近郊乡镇,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其出路已成为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1、就业难度大。失地农民就业安置一般有3种形式,即通过政府有组织地向境内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输送劳动力、农民协议工、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早期征地部分村民采取了农民协议工的安置形式,如护城乡西郊社区近100余人到邻近的市卷烟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单位工作。后期征地村民均采取了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的方式,由村民自谋职业。仍以护城乡为例,此类村民中国共产党有劳动力(不含在校学生)5280人,其中就业1611人,就业率只有31%。从事经商的有185人,占3.5%;在城市务工的670人,其中市外打工98人,市内做临时工572人,仅占12.7%;在乡村集体企业务工和从事其他工作的有756人,占14.3%;而赋闲在家的有3669人,占失地农民中劳动力总数的69%。
2、收入不平衡。失地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有四种,一是现行土地的征用补偿安置费,二是经商,三是务工,四是房租。由于地理位置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失地农民的收入差距很大,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据调查,护城乡2008年全乡人均纯收入5100元,其中从事经商的185人,年收入达到894.7万元,人平4.8万元;务工670人,年收入637.7万元,人平9518元;赋闲在家以房租为生的3669人,年房租收入仅737.3万元,人平仅有2010元,另有150户靠特困救助金维持生活。可见,近70%的失地失业农民收入偏低,且不够稳定,有的因病、因子女教育投入等还处于相当贫困的状态。另据调查,东郊乡失地农民每户年收入5000元以下的占15.1%,生活比较艰难。
3、待遇很难保障。大多数农转非居民享受着“居民身份、农民待遇”双重标准,办社保、吃低保、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异。在住房拆迁中,他们依然是按“农拆”对待,拆迁价格相对城市居民住房要低得多,而重建住房时,却享受了“城市居民”待遇,同样80m2两层楼,要比农村住户多交城市建设配套等费用近7000元。如在东郊乡最近一次拆迁中,给安置基地后,一般农户楼房拆迁价格仅320元/m2,而现房屋造价基本上要450元/m2,导致农民“以房换房”的愿望难以达到。同时,他们依然要承担防汛、排渍等村民义务。
4、居住环境较差。为了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降低建设成本,规划部门对城郊结合部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原本无可非议。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农民旧房无法翻修,分户后无处建房。如东郊乡土地严控区域内,农民急需翻修住房的达1500户,需分户新建的900多户,两者相加占全乡总住户的一半以上。此情况在护城、南坪两乡也大量存在,甚至有的一家4代8口人住3间房。此外由于城市管理的缺位,导致失地农民新建小区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如护城乡高车村1992年征地搬迁后,重建基地由于当时安装的下水道管道口径太小,致使排水不畅,下雨时居民区常遭水淹。有的住户一楼卫生间粪水上冒,臭不可闻;南坪乡一重建基地由于自来水管破裂,十多年来一直修修补补,以致跑冒漏滴严重。最严重时,一个组一个月自来水水表显示达3千吨,每吨水价格摊到3.5元,村民无力承担。有的村民只好改由自己打井,采用地下水。
5、社会隐患多。大批的失地农民如果得不到“可持续生计”,必然成为社会的隐患。从护城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不稳定因素。一是农民协议工,因为企业的改制大部分已下岗或买断身份,生活处境较为艰难;二是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原来分配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主要用于安置时建房,所剩微乎其微,几年时间也几乎用完,而纯粹靠房租维持生活的,收入过低;三是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房屋的拆迁或重复拆迁,使一些象张家台、皂果、三岔路、西郊这些土地基本征用完毕的社区农民没有了重建安置基地,只有购买商品房,很多失地农民将丢掉房屋租金这个最基本、最低微的收入保障;四是失地农民居住环境较差,失地农民为了拿出更多的房屋面积用来出租,一般一家几口挤在很小的空间生活,55%的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还有的因土地长期“圈而不用”,规划区内住户的房屋不允许改造,已有近40%的住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五是部分失地农民希望在邻近企业打点零工,做些附带性的工作,如拖运砂土、货物上下等等,常常与建设单位发生矛盾,出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事情。近几年来,护城乡失地农民因生活问题、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经济建设环境问题上访的事件正逐步增多。
《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