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当前全市国税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老干部工作既是一项社会使命,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各项政策措施,这是构建和谐国税的重要内涵,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全面了解国税系统老干部工作现状,更好地做好老干部工作,近期,笔者对全市国税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国税系统老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以期广大国税同仁共勉。
一、对当前老干部工作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一)基本概况
据调查,我市国税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基本情况呈现出“六偏”现象。一是人数偏多。我市现有离退休老干部501人,占在职干部总人数29.98,其中:离休干部106人,退休395人;二是年龄偏高。501名老干部平均年龄71.2岁,其中离休干部平均年龄高达77.8岁;三是病患偏多。老干部患有癌症、心血管病、偏瘫、截肢等重症患者较多,据统计占老干部总人数的18.7以上,80以上老干部患有不同程度的其它疾病;四是遗留问题偏多。盐城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受税务经费因素的制约,造成一些老干部在住房、医疗以及家庭困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难以解决;五是居住偏散。有37.2的老干部长期定居在乡镇、农村,由于居住分散,难以服务与管理;“六是老干部工作者偏少。全市8个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及市区六个分局,虽均落实老干部负责人员,但专职的人员几乎没有,都是兼职的,其中市局老干部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并由一名副处长长期兼职,不仅负责本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还承担着全市国税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更做一些大量的其他人事工作,时间、精力上都难以兼顾。
(二)工作现状
调查中我们发现各级国税机关对老干部工作都十分重视,老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到位,老干部思想状况总体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重视做到“三明确”。各县级局均明确一位局领导分管老干部工作,明确人事教育部门主抓老干部工作,明确一名干部专(兼)职负责老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到了各级老干部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机构健全做到“三正常”。有的单位专门成立老干部党支部,有的即使没有设立专门的老干部党支部,但都将老干部党员编入各党小组,坚持正常的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做到组织生活正常化;各单位都因地制宜为老干部设立了活动室,老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正常化;组织老干部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如:成立关心下一代组织,参加老年大学,在税务学会、税务事务所任职等,充分发挥老干部余热,业余活动丰富多彩正常化。三是生活照顾做到“三落实”。即政治待遇落实、生活待遇落实、“贴心”服务落实。
(三)存在问题
1、个别同志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同志在思想认识上存有一定误区,认为老干部离退休后,就已离开工作岗位,回归了社会,其生活健康都应由其子女去关心,与国税部门没什么关系,只要每个月发放离退休金就行了,单位不应再去操什么心。一些兼职负责的同志日常事务较多,平时工作忙时,老干部工作就放一边,上级有布置或者检查时,老干部工作就紧一紧,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削弱了老干部工作。
2、机构编制不够落实。从目前现状看,省辖市局老干部工作办事机构尚未到位,或虽设立了专门机构,但人员编制未能落实,还是与人事教育部门“合署办公”,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落实机构编制和专职人员。县(市、区)局由于在职干部人员编制紧缺,更难以落实专职人员,普遍存在兼职人员“代管”的现象,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老干部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全市老干部党员占总数76.05,各级国税机关都能将老干部党员纳入了支部成员之一,参加各项组织生活。但是,由于老干部这一特殊的群体,不少老干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有的住处分散,路途较远,往往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一些老干部思想跟不上形势,组织观念明显弱化,有的只顾个人利益,缺乏大局意识,有时还说一些不该说的话,甚至个别老干部超出政策规定向组织伸手,如:住房、医疗、生活待遇等,达不到个人要求就到处上访,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反映在极少数党员和老干部身上,但影响较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4、服务理念不够创新。做好老干部工作不仅仅是确保“两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还需要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更需要在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从目前情况看,有些单位只停留完成任务上,缺乏主动服务、系统服务、热忱服务,服务的理念、服务的形式缺乏创新思维。老干部工作者大都未经过系统地学习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老干部工作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变化。
5、经费保障不够充足。除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