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sp;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对照检查。查思想上有无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潜规则”等错误观念;查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有无给予、收受回扣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旅游考察等多种名义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内部管理机制有无漏洞,单位有无“小金库”、账外账,要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三)整改落实(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
各单位要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实效。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国家粮食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于2006年9月底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于2006年12月底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要利用多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二)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已掌握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要严肃查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绝不姑息。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三)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可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内部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深化体制改革。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国家粮食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 《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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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落实(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
各单位要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实效。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国家粮食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于2006年9月底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于2006年12月底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要利用多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二)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已掌握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要严肃查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绝不姑息。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三)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可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内部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深化体制改革。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国家粮食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 《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