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
p; 3、围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校园科技节为载体,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利用科技馆和建立的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拓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4、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企业科协为依托,加强对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理念。
(三)坚持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以科协机关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为重点,加强机关干部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机关带基层,全面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2、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科普文化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利用设施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鞍山科技馆和科普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展览,开办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专栏,利用学术报告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有效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学法、执法责任。要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准则,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把科普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丰富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
(四)加强企业科技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以企业科协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结合《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普示范基地为依托,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民主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
六、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总结前五年工作,制定“五五”普法总体规划,为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06年—2009年):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地方新出台的法规,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法律知识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自下而上全面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机关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在科协党组领导下,把普法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普法、依法管理工作职能。科协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宣传部门,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科协整体队伍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建立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全年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之中。要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有力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 《市科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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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企业科协为依托,加强对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树立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理念。
(三)坚持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以科协机关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为重点,加强机关干部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机关带基层,全面提高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2、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科普文化有机结合,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利用设施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鞍山科技馆和科普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展览,开办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专栏,利用学术报告厅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推进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有效实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学法、执法责任。要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准则,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把科普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丰富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
(四)加强企业科技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以企业科协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科技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结合《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科普示范基地为依托,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民主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
六、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6年):总结前五年工作,制定“五五”普法总体规划,为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06年—2009年):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地方新出台的法规,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法律知识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三)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自下而上全面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机关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在科协党组领导下,把普法工作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普法、依法管理工作职能。科协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宣传部门,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科协整体队伍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建立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全年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之中。要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有力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 《市科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