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62号)、《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6号)和《贵州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黔公通〔2005〕38号)精神,确保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从2005年5月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为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2005年下半年,各县、特区、区要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的试点培训结束,选择钟山公安分局荷城派出所开展换证试点工作。2006年初,全面启动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 金(市政府)
副组长:
高荣光(市政府)
肖 锋(市公安局)
成 员:
袁国中(市委宣传部)
肖建军(市计委)
代云盘(市财政局)
张德林(市民政局)
吕学锋(市人事局)
马龙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肖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一)2005年5月,研究制定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准备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2005年12月31日前各县、特区、区完成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
(三)组派人员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技术培训。
(四)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在钟山公安分局荷城派出所开展换证试点工作。
(五)2005年10—12月总结试点工作,部署2006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六)2006年1月起,全面开展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七)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四、换证准备工作
(一)认真开展户口核对工作
户口核对是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质量成功与否的关键,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之前,各县、特区、区要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开展户口核对工作,采取内部核对和入户调查的方法,逐项核准户口登记项目。对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问题认真清理、更正。
(二)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是做好人口管理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基础,市、县两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公安机关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需的经费。经费主要包括:市、县(特区 《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