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安排
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安排
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安排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妇联、基层法律服务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推动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发展。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经市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市妇联研究,决定于今年“三八”前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我市“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此次“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党委二届六次全委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奋斗目标,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全面贯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向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妇女群众重点开展保障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妇女在劳动就业、劳动保护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妇女劳动权益法律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方式
此次“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为主要活动形式。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坚持以为基层妇女服务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责任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效果。
三、活动要求
1、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妇联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起止时间为3月2日——3月8日。
2、市司法局“148”法律咨询中心维权周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充分发挥“148”法律专线服务的职能,通过“148”电话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各乡镇司法所、妇联利用集贸日要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义务咨询活动,要利用宣传专栏、黑板报、法律培训班、广播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服务。
4、各街道办事处妇联、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座谈会,送法入户等形式开展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
5、“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市司法局与妇联联合出动宣传车深入农村、街道辖区以播放录音磁带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宣传活动。
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向市司法局、或妇联上报开展活动的信息。
7、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好“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将活动总结于3月10日前上报。(上报内容附后)
四、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同市妇联将于3月5日上午11:00—2:00(北京时间)组织有关单位在丰源大厦门前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5周年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参加单位名单附后,参加咨询活动的单位自备桌子、椅子、服务设施、宣传资料,宣传人员佩带授带)。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准备好本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按时参加宣传活动,届时将由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组织签到。
××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
××市妇联
××市司法局
二00五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