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调研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汇报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坚持“着眼基层,注重基础,服务为主,群众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以“特色社区、明星社区”创建为龙头,全面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形成了“高起点,高标准,力度大,进展快”的社区建设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1、建制情况
建邺区现有城市社区居委会建制36个,实际34个(兴隆有4个社区因拆迁合并为2个办公,暂未撤销)。其中,南湖、滨湖、南苑各9个,兴隆8个(实有6个)、双闸1个。另有村代居2个。
2、经费情况
全区按社区居委会主任850元、副主任800元、社工(包括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750元的月工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人员经费,人均年收入约12600元;按每百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核定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人员经费全年共2031600元,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全年共2042400元,共计4074000元,区、街各承担一半。市、区财政每年另外核拨社区党务工作经费278000元,街道匹配103000元。
3、设施情况
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区34个社区居委会共有各类办公、活动用房51处,共14680平方米,居均431平方米,实际使用12110平方米,居均336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的占75%,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虹苑、国泰民安、沿河、兴达4个社区。按现有城市社区居民8.5万户平均计算,每百户拥有17.2平方米(省级标准每百户20平方米)。
4、人员情况
现有社区居委会主任34人、副主任68人、社工100人。202名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为41.6岁。其中,本科以上12人、大专8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到49.5%;党员86人,占42.6%;男性44人,占22%。目前,我区已为没有保险的社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了养老保险。
二、主要特点
1、组织体系完善
2000年,我区实施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社区居委会;2002年底,建立了“政务、服务”两条线的社区管理体制;2003年起,以“居民之家”为龙头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受到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关注,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全面发展的组织体系。
一是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形成了合力。建立了以区委书记为主任、区长为常务副主任、分管书记和分管区长为副主任的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全区有29个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的一把手为委员,下设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6个专业组和1个办公室。
二是理顺了政府、街道、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先后下发了《关于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规范机关部门工作“进社区”的意见》,对涉及社区居委会的所有事务进行了梳理和分类,下决心纠正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建机构、挂牌子、压指标、派任务的倾向。
三是规范了社区内部人、财、物的运行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自治功能的意见》、《建邺区居务公开办法》、《关于核定2006年社区基层组织人员职数与经费的通知》,实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评议会、听证会、协调会制度,明确了公共财政的社区投入机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社区工作“费随事转”的要求。
四是持续推进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注重选人机制、用人机制、育人机制和留人机制建设,建立了由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成员、专职社工和社区义工组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今年,出台了《建邺区社工管理办法》,就社工的选聘、培训、管理、待遇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
2、社区规划超前
2000年我区制定了《建邺区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确定了我区社区建设初期的工作方向。2003年以后,逐渐形成了点面结合、特色鲜明的社区规划体系,基本确立了我区“十一五”期间社区的空间发展方向。
一是确立了基层社区级空间与基础设施规划。2004年,由我局拟定的《建邺区社区规划(中北部地区)》,经区政府与河西指挥部、河西规划分局多次磋商,终于定稿。《规划》以整合区2400户、新区4000户的标准,在江山广场以北建立41个社区、3个独立管理区。2005年,我区根据《规划》调整了35个社区,将城市社区划分为标准方格,为实行城市模块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确立了居住社区级基础设施规划。我局与南大行政管理学院、省社科院合作,研究形成了《建邺区社区中心研究报告》、《建邺区社区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区社区建设信息指导中心设计纲要》,目的是逐步实现“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转型。社区中心内设街道政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及商业设施,将成为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中的8-10个社区中心,已建成2个、立项2个。
三是确立了“十一五”期间社区发展的主 《在区委调研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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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1、建制情况
建邺区现有城市社区居委会建制36个,实际34个(兴隆有4个社区因拆迁合并为2个办公,暂未撤销)。其中,南湖、滨湖、南苑各9个,兴隆8个(实有6个)、双闸1个。另有村代居2个。
2、经费情况
全区按社区居委会主任850元、副主任800元、社工(包括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750元的月工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人员经费,人均年收入约12600元;按每百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核定社区办公、活动经费。社区人员经费全年共2031600元,社区办公、活动经费全年共2042400元,共计4074000元,区、街各承担一半。市、区财政每年另外核拨社区党务工作经费278000元,街道匹配103000元。
3、设施情况
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区34个社区居委会共有各类办公、活动用房51处,共14680平方米,居均431平方米,实际使用12110平方米,居均336平方米。200平方米以上的占75%,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虹苑、国泰民安、沿河、兴达4个社区。按现有城市社区居民8.5万户平均计算,每百户拥有17.2平方米(省级标准每百户20平方米)。
4、人员情况
现有社区居委会主任34人、副主任68人、社工100人。202名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为41.6岁。其中,本科以上12人、大专8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到49.5%;党员86人,占42.6%;男性44人,占22%。目前,我区已为没有保险的社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了养老保险。
二、主要特点
1、组织体系完善
2000年,我区实施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社区居委会;2002年底,建立了“政务、服务”两条线的社区管理体制;2003年起,以“居民之家”为龙头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受到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关注,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全面发展的组织体系。
一是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形成了合力。建立了以区委书记为主任、区长为常务副主任、分管书记和分管区长为副主任的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全区有29个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的一把手为委员,下设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6个专业组和1个办公室。
二是理顺了政府、街道、社区三者之间的关系。先后下发了《关于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分工的意见》、《关于规范机关部门工作“进社区”的意见》,对涉及社区居委会的所有事务进行了梳理和分类,下决心纠正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建机构、挂牌子、压指标、派任务的倾向。
三是规范了社区内部人、财、物的运行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自治功能的意见》、《建邺区居务公开办法》、《关于核定2006年社区基层组织人员职数与经费的通知》,实行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社区评议会、听证会、协调会制度,明确了公共财政的社区投入机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社区工作“费随事转”的要求。
四是持续推进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注重选人机制、用人机制、育人机制和留人机制建设,建立了由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成员、专职社工和社区义工组成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今年,出台了《建邺区社工管理办法》,就社工的选聘、培训、管理、待遇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
2、社区规划超前
2000年我区制定了《建邺区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确定了我区社区建设初期的工作方向。2003年以后,逐渐形成了点面结合、特色鲜明的社区规划体系,基本确立了我区“十一五”期间社区的空间发展方向。
一是确立了基层社区级空间与基础设施规划。2004年,由我局拟定的《建邺区社区规划(中北部地区)》,经区政府与河西指挥部、河西规划分局多次磋商,终于定稿。《规划》以整合区2400户、新区4000户的标准,在江山广场以北建立41个社区、3个独立管理区。2005年,我区根据《规划》调整了35个社区,将城市社区划分为标准方格,为实行城市模块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确立了居住社区级基础设施规划。我局与南大行政管理学院、省社科院合作,研究形成了《建邺区社区中心研究报告》、《建邺区社区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区社区建设信息指导中心设计纲要》,目的是逐步实现“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转型。社区中心内设街道政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及商业设施,将成为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规划中的8-10个社区中心,已建成2个、立项2个。
三是确立了“十一五”期间社区发展的主 《在区委调研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