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情况汇报
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县城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5.2%,建城区绿地率达29%,人均公共绿地8.2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平方米。生态环境平衡,较好地做到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三同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城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每季度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最低生活保障线达到省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健全,建立了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施完善、设备齐全,人民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
——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高度重视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入手,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整体推进。逐步形成社区教育形象化,社区服务网络化,社区文化常态化,社区管理规范化。涌现出长兴社区、凤翔社区、渔沧社区等先进社区。文明行业创建服务规范。各行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呈现出你追我赶、互相学习、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群众对行业的服务状况普遍感到满意。在每季度对参赛行业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涌现出××供电局、农行、国税、地税、电信等一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呈现新面貌。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85个机关单位与85个行政村结对共建,规划新村、科技兴村、服务到村、文明进村,带动了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较好的局面,涌现出大路口村的“村会协作”、林畲乡的“诚信建设”、南岐村的“庙会新风”、田口村的“祠堂新貌”、廖武村的“尊老敬贤”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带动了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村普遍树立道德新风尚,追求健康新生活,建立社会新秩序,建设富裕新农村。
三、创建文明县城的主要做法
(一)落实“五个到位”,健全运行机制,在齐抓共管上聚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1、目标管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每年初县委均批转下发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十五”、“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它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做到既有长远规划、中期计划,又有年度安排。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三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任务一起下达,措施一起到位,成果一起验收,奖惩一起兑现。每年度县委都把精神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一起表彰,把各单位创建成效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评选文明单位、评模选优的基本内容;组织部门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政绩的基本依据,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抓两手”责任的落实。
2、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历来十分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凡因人事变动,都及时调整充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县指导委实行领导挂片挂组责任制,做到重大问题及时决策,重要工作及时部署,使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同时,坚持每年召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活动经验交流会,每季度召开社区理事长联席会,每季度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文明单位跟踪考评,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普遍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各级党政领导和方方面面齐心协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3、工作机制到位。县指导委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文明委例会制度、日常事务处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开展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在指导委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合力创建,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工作机构,县委文明办为正科级单位,内设4个股室,编制9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特别是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后,为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另有12位县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八组一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各工作组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工作重点、目标要求。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组工作汇报,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点评我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创建工作新机制。
4、投入保障到位。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2003年以来财政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经费需要。县委文明办业务活动经费2003年为16.31万元,2004年为17.3万元,2005年为18.54万元。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方法,如已举办的各种大型文艺演出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同时,本着为民、亲民、利民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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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高度重视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入手,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整体推进。逐步形成社区教育形象化,社区服务网络化,社区文化常态化,社区管理规范化。涌现出长兴社区、凤翔社区、渔沧社区等先进社区。文明行业创建服务规范。各行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呈现出你追我赶、互相学习、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群众对行业的服务状况普遍感到满意。在每季度对参赛行业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测评中,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涌现出××供电局、农行、国税、地税、电信等一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呈现新面貌。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85个机关单位与85个行政村结对共建,规划新村、科技兴村、服务到村、文明进村,带动了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较好的局面,涌现出大路口村的“村会协作”、林畲乡的“诚信建设”、南岐村的“庙会新风”、田口村的“祠堂新貌”、廖武村的“尊老敬贤”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带动了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广大农村普遍树立道德新风尚,追求健康新生活,建立社会新秩序,建设富裕新农村。
三、创建文明县城的主要做法
(一)落实“五个到位”,健全运行机制,在齐抓共管上聚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试行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1、目标管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每年初县委均批转下发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十五”、“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它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做到既有长远规划、中期计划,又有年度安排。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三个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任务一起下达,措施一起到位,成果一起验收,奖惩一起兑现。每年度县委都把精神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一起表彰,把各单位创建成效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评选文明单位、评模选优的基本内容;组织部门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政绩的基本依据,有力地促进了“一把手抓两手”责任的落实。
2、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历来十分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凡因人事变动,都及时调整充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县指导委实行领导挂片挂组责任制,做到重大问题及时决策,重要工作及时部署,使创建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同时,坚持每年召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活动经验交流会,每季度召开社区理事长联席会,每季度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文明单位跟踪考评,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普遍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各级党政领导和方方面面齐心协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3、工作机制到位。县指导委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文明委例会制度、日常事务处理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开展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在指导委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合力创建,组织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工作机构,县委文明办为正科级单位,内设4个股室,编制9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特别是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的奋斗目标后,为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另有12位县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八组一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各工作组根据《××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主要职责、工作重点、目标要求。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组工作汇报,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点评我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狠抓落实,全面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创建工作新机制。
4、投入保障到位。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2003年以来财政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经费需要。县委文明办业务活动经费2003年为16.31万元,2004年为17.3万元,2005年为18.54万元。在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方法,如已举办的各种大型文艺演出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同时,本着为民、亲民、利民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情况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