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县农业综合改革的汇报
项基金,由村集体统一使用,由群众参与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另一方面,建议取消关于县级财政对省以上专项建设资金进行匹配的政策。
2、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就一个县来说,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原则上应该由县政府承担,便于对与事业相关的基础设施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但限于财力,有些问题难以解决。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后,我县基本建立起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能够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乡村两级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农村教育投入明显不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处于低标准状态。二是教师编制核定过少。我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半山区农业县份,辖区面积较大,办学网点分散。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合理调整了办学网点布局,合并了一些学校。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50所,有学生43743人,教职工2981人。根据黑政办发〔2002〕69号文件精神,给我县核定的编制数是2052人,但目前看,这些编制无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据测算,我县实际需要教职工编制总数为2760人,还需要增加编制708人。为此,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学、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严密的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乡、村组织和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议省里能够根据我们的实际对教师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希望领导们将我县的实际情况向省编委及省人事厅沟通,帮助我县解决这一实际困难。
在卫生事业发展上,县乡村三级投入明显不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目前,村卫生组织名存实亡;乡镇卫生院力量薄弱,医生整体素质偏低,医疗设备简陋,医疗条件很差,一些医院连小手术都作不了。
3、农村社会保障能力较弱。五保户供养标准过低,实行分散供养的,每年每人1200元标准,再加上分得的土地,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基本生活还可勉强维持,但是一旦患病或房屋损坏严重需维修房屋则无能为力。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90%以上是二轮土地承包前入院的,都没有分得土地,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标准根本不够用。根据我县实际调查情况看,要达到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需3000元左右。其中伙食费每人每年1200元;院民换季、日常生活用品、取暖费、水电费每人每年需1240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每人每年需560元。目前,敬老院已成为各乡镇一大包袱,房屋维修靠承包商垫资,老人治病和日常用品等靠赊欠,每个敬老院都有债务,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尽管我县财政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为每个敬老院增拨二万元经费,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建议:一方面,提高五保户生活费标准。分散供养的由1200元标准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的应从1500元提高到3000元,并应由国家和省级财政统一标准固定下来,避免出现由于地区贫富差异,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一的问题。另一方面,整合现有敬老院资源。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农村敬老院规划改造的意见》精神,国家和省级财政在敬老院建设上应实行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各地建设规模和实际工程造价应补贴50%以上,尤其是地方财政困难,靠国家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的市县,更应加大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投放力度。
《关于某县农业综合改革的汇报(第3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91396.html
2、农村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就一个县来说,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原则上应该由县政府承担,便于对与事业相关的基础设施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通盘考虑,但限于财力,有些问题难以解决。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后,我县基本建立起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能够维持学校正常运转。但是随之而来的是乡村两级对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农村教育投入明显不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处于低标准状态。二是教师编制核定过少。我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半山区农业县份,辖区面积较大,办学网点分散。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合理调整了办学网点布局,合并了一些学校。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50所,有学生43743人,教职工2981人。根据黑政办发〔2002〕69号文件精神,给我县核定的编制数是2052人,但目前看,这些编制无法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据测算,我县实际需要教职工编制总数为2760人,还需要增加编制708人。为此,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学、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严密的领导干部目标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乡、村组织和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议省里能够根据我们的实际对教师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希望领导们将我县的实际情况向省编委及省人事厅沟通,帮助我县解决这一实际困难。
在卫生事业发展上,县乡村三级投入明显不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目前,村卫生组织名存实亡;乡镇卫生院力量薄弱,医生整体素质偏低,医疗设备简陋,医疗条件很差,一些医院连小手术都作不了。
3、农村社会保障能力较弱。五保户供养标准过低,实行分散供养的,每年每人1200元标准,再加上分得的土地,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基本生活还可勉强维持,但是一旦患病或房屋损坏严重需维修房屋则无能为力。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90%以上是二轮土地承包前入院的,都没有分得土地,每人每年1500元生活费标准根本不够用。根据我县实际调查情况看,要达到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需3000元左右。其中伙食费每人每年1200元;院民换季、日常生活用品、取暖费、水电费每人每年需1240元;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每人每年需560元。目前,敬老院已成为各乡镇一大包袱,房屋维修靠承包商垫资,老人治病和日常用品等靠赊欠,每个敬老院都有债务,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尽管我县财政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为每个敬老院增拨二万元经费,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建议:一方面,提高五保户生活费标准。分散供养的由1200元标准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的应从1500元提高到3000元,并应由国家和省级财政统一标准固定下来,避免出现由于地区贫富差异,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一的问题。另一方面,整合现有敬老院资源。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农村敬老院规划改造的意见》精神,国家和省级财政在敬老院建设上应实行专项资金投入,按照各地建设规模和实际工程造价应补贴50%以上,尤其是地方财政困难,靠国家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的市县,更应加大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投放力度。
《关于某县农业综合改革的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