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
以无记名投票进行等额选举后,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后,执行5年任期。
2、关于代表的名额、比例构成及选举产生。我乡代表的名额确定为75名,具体名额由乡党委依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确定。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坚持先进性,注意广泛性,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在代表选举中,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在应选名额内)。
3、关于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以保证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更好地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要注意优化班子结构,强化整体功能。党的委员会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一般要在50%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应有1名。在文化和专业结构上,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特别要注重选拔那些熟悉经济管理、农业科技,懂得法律常识的干部进班子。还要注意选配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
4、关于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当选条件。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研究决定,各乡党委委员设11人,即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党员人大主席1人,党员副乡长2人,武装部长1人,专职委员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委秘书);纪委委员设5人,即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由党委纪检委员兼任),委员3人(原则上由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党委、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2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1人。党委、纪委委员选举中,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为当选。
5、关于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乡党委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赋予代表在闭会期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涉及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成立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这次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乡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负总责。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这次选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对代表的选举,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各类材料的起草,大会选举等环节要认真把关,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和乡党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乡党委拟于11月初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委直至县委。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约束、制裁选举中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搞贿选或利用宗族派性、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等,形成一个浓厚的政治氛围,从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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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后,执行5年任期。
2、关于代表的名额、比例构成及选举产生。我乡代表的名额确定为75名,具体名额由乡党委依据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确定。要严格把握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议事能力,坚持先进性,注意广泛性,代表主要由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构成。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30%,妇女党员及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在代表选举中,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在应选名额内)。
3、关于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以保证任期内的相对稳定,更好地发挥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作用。要注意优化班子结构,强化整体功能。党的委员会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一般要在50%以上,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至少应有1名。在文化和专业结构上,党的委员会委员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文化和专业知识,特别要注重选拔那些熟悉经济管理、农业科技,懂得法律常识的干部进班子。还要注意选配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
4、关于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当选条件。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委研究决定,各乡党委委员设11人,即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党员人大主席1人,党员副乡长2人,武装部长1人,专职委员4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党委秘书);纪委委员设5人,即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由党委纪检委员兼任),委员3人(原则上由财政所长、经管站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党委、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2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1人。党委、纪委委员选举中,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方可当选。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党委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实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为当选。
5、关于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要求。乡党委要积极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利用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赋予代表在闭会期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继续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基础。
五、加强组织领导
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是涉及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成立了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这次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乡党委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支部书记负总责。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保这次选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对代表的选举,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各类材料的起草,大会选举等环节要认真把关,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和乡党委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乡党委拟于11月初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意志,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乡党委直至县委。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约束、制裁选举中各种各样的违纪违规行为。对搞贿选或利用宗族派性、恶势力操纵选举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等,形成一个浓厚的政治氛围,从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方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