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汇报
竞赛活动。根据自治区南珠办的通知精神,我县于去年8月份报名参赛,今年我们及时调整充实县“南珠杯”竞赛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能各司其职,认真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城市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得到明显改观。
十三、交通道路工作进展顺利
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路改、油改工程和站场、码头建设,其中,同拉码头、长乐码头、大同码头等工程通过河池市航务管理处的检查验收,均被评为优良工程,合格率达100%;武篆列宁岩桥已全部完工,正待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协助抓好九圩至东兰二级路、东兰至巴马二级路、东兰(弄英)至巴马(练乡)三级路、东天四级油路建设的协调工作,使公路建设能够如期顺利进行。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县128公里国省道干线的好路率达88.0%;地方公路35.23公里,好路率达73.03%;在养重保线路41.84公里,好路率达97.6%,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今年11月底止,全县共完成地方交通规费征收282.57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75%。认真抓好运输行业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积极督促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意识,遏制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十四、土地管理和矿山整顿深入开展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730公顷,保护率达86.6%,完成市下达任务。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对经营性用地全部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所有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完成县城区和乡级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全面铺开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其中2个乡镇已完成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房改房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共完成城镇居民住房的登记发证165户。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打击和取缔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各种违法行为,全县实现矿山持证开采率达100%。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年度汛情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防治经费预算,发生地质灾害能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受理土地违法案件45起,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6起,责成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4起,其余案件经立案并进行法制教育自觉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率达98%,结案率达100%以上。
十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河池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每季度按时召开防范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年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4次,分管领导召开会议42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350人960次。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制定《东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县人民政府与14个乡镇、1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县直部门和10个所属企业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加强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对重大隐患实行定人、定责任、定措施限期整改。全年共排查出事故隐患213处,完成整改210处,已登记建档的危险源企业3个。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月期间,共召开大小各种会议24次,悬挂横幅35条,制作宣传标语300多条、板报58块,图片展10版,参加咨询日活动180多人,接受咨询人数1万多人,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光碟227套。共开办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员150人。
5、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和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及食品卫生和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农机、建筑等安全多发领域的问题,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年对各重点领域进行5次以上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1处,其中属重大事故隐患3处,目前全部完成整改。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到位。14个乡镇均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147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均配备了安全生产协管员,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4个企业均已完成人员配置。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按时结案。全年未出现事故漏报、瞒报、迟报的现象。对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六、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不断加强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做好旅游景点规划工作。委托南宁民歌艺术学院对全县旅游的长远开发规划进行总体策划,完成《关于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意见》,委托南宁博驰旅游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我县红色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详细规划,进一步挖掘和开发我县的旅游资源。二是积极抓住全国红色旅游兴起的机遇,围绕红色旅游品牌,进一步全面向外宣传东兰、推介东兰,我县旅游事业已顺利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经典景区建设规划。三是认真抓好旅游服务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新的旅游景点, 《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汇报(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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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道路工作进展顺利
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路改、油改工程和站场、码头建设,其中,同拉码头、长乐码头、大同码头等工程通过河池市航务管理处的检查验收,均被评为优良工程,合格率达100%;武篆列宁岩桥已全部完工,正待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协助抓好九圩至东兰二级路、东兰至巴马二级路、东兰(弄英)至巴马(练乡)三级路、东天四级油路建设的协调工作,使公路建设能够如期顺利进行。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县128公里国省道干线的好路率达88.0%;地方公路35.23公里,好路率达73.03%;在养重保线路41.84公里,好路率达97.6%,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工作,今年11月底止,全县共完成地方交通规费征收282.57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75%。认真抓好运输行业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积极督促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意识,遏制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十四、土地管理和矿山整顿深入开展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730公顷,保护率达86.6%,完成市下达任务。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国土资源交易行为,对经营性用地全部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所有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完成县城区和乡级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全面铺开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其中2个乡镇已完成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房改房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共完成城镇居民住房的登记发证165户。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打击和取缔无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各种违法行为,全县实现矿山持证开采率达100%。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制定年度汛情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防治经费预算,发生地质灾害能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受理土地违法案件45起,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6起,责成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4起,其余案件经立案并进行法制教育自觉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率达98%,结案率达100%以上。
十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河池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每季度按时召开防范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年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4次,分管领导召开会议42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350人960次。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调整充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和成员单位,制定《东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县人民政府与14个乡镇、1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县直部门和10个所属企业全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加强对辖区内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的监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对重大隐患实行定人、定责任、定措施限期整改。全年共排查出事故隐患213处,完成整改210处,已登记建档的危险源企业3个。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月期间,共召开大小各种会议24次,悬挂横幅35条,制作宣传标语300多条、板报58块,图片展10版,参加咨询日活动180多人,接受咨询人数1万多人,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光碟227套。共开办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人员150人。
5、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和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及食品卫生和职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农机、建筑等安全多发领域的问题,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年对各重点领域进行5次以上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1处,其中属重大事故隐患3处,目前全部完成整改。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县、乡(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到位。14个乡镇均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147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均配备了安全生产协管员,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4个企业均已完成人员配置。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按时结案。全年未出现事故漏报、瞒报、迟报的现象。对各类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六、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不断加强
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做好旅游景点规划工作。委托南宁民歌艺术学院对全县旅游的长远开发规划进行总体策划,完成《关于推进“红色旅游”发展的意见》,委托南宁博驰旅游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我县红色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详细规划,进一步挖掘和开发我县的旅游资源。二是积极抓住全国红色旅游兴起的机遇,围绕红色旅游品牌,进一步全面向外宣传东兰、推介东兰,我县旅游事业已顺利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经典景区建设规划。三是认真抓好旅游服务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新的旅游景点, 《党政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汇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