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的一种创新——研究性评估
他评过程中,又形成了评估组与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良性互动。这是检验督导评估是否成功的最主要标准。 对学校的研究性评估不是对学校工作经验的终结性评估,而是对学校改革和发展进行过程中的阶段性总结;不是对学校的评优性评估,不侧重学校之间的横向比较,而是着眼于对学校的纵向比较,着眼于学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提高度;不是拘泥于各项评估指标的达到度,而是在评估过程中和评估程序结束后,与学校共同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力求帮助学校认清本身的办学特色和风格,理清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和基本工作思路。研究性评估的这些特点带来了评估的效果。 从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创造性地完成各项督导任务的角度看,研究性督导对督学人员的全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是强化服务意识。研究性督导工作全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基层服务,为学校服务。而我们过去的一些督导活动,基层学校为迎检而迎检,注重接待形式的隆重热烈,食宿娱乐安排得细致周到,学校领导和教师忙得团团转,这种督导活动中服务倒置的问题在这里得到了克服。其次是增强民主意识。在研究性督导的全过程中,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家长、学生、教师和学校领导的意见,不断校正自己的认识和判断,使被评估学校的指标达到度更趋准确,评估结论更趋客观公正,保证评估的质量。我们以往的一些评估活动,征求评估对象的意见少,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度不够,容易出现评估结论主观性、片面性、随意性的东西增多的情况。要克服这些弊端,南岗区的做法值得借鉴。第三是创新意识。常规的督导评估方式,是广大督学在长期的督导评估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有效方式,应当尊重。但教育督导工作毕竟是一件较新的工作,一些督导评估方式尚在不断完善中。即便比较成熟的方式也有个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的问题。如果常规的督导评估方式适应不了新的评估目的和内容的需要,就要变通,就要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哈尔滨市教育督导室关云泉) 《中国教育报》2004年2月9日第3版
《教育督导的一种创新——研究性评估(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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