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bsp; 各乡镇要结合我县开展的“群众满意站所”和“双强”“双争”评比竞赛等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乡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党支部的整顿建设工作。对群众威信不高、满意度差、组织活力不强、工作滞后、不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软弱涣散的乡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及行政村党支部,要进行深刻反思,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影响群众威信、组织活力不强、服务不到位的根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落实,积极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进一步巩固“四大一创”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实现党组织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员有组织为目的,研究制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对企业和涉企单位党组织要在立足于谋求发展和企业增效的基础上,加强党组织建设,讲诚信,创效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创造力,杜绝党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对因企业破产、转制长期离开党组织所在地在外地打工经商、在非公有制企业长期工作等原因造成无组织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措施,使每名党员都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在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
(四)解决问题。结合我县开展的两个“能人工程”,进一步完善“外出党员管理中心”的建设,各乡镇要对有一定头脑、素质较高的农民党员积极进行培育、扶持,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对外出党员要加强管理, 要采取多种方式取得联系,建立登记制度和定期沟通制度, 努力使其都能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流动党员管理中心、发放《流动党员证》、 帮助接转组织关系等措施,实现党组织对党员的有效管理。各企业和涉企党组织要结合我县开展的“下岗党员再就业工程”,针对停产、关闭和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这些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解决好生活困难党员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和加强对离退休职工党员的管理,依托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五)归档建库。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 党员的基本情况,搞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资料的整理、归档、汇总, 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在6月中旬完成党员信息库建库工作。同时,要重点建好三大信息库:一是外出党员管理信息库;二是农民党员经济能人信息库;三是下岗党员再就业信息库。充分发挥信息库的作用,强化三个层面的党员管理,使外出党员在招商引资、劳务输出上发挥作用;使农民党员在县委、县政府实施的“户均万元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发挥作用;使下岗职工党员在我县实施的“下岗党员再就业工程”上发挥作用。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顿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单位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做好组织、指导、协调、落实工作。切忌仅提提口号,出出思路,抓抓活动,缺乏常抓不懈的思想和一抓到底的决心。
(二)强化责任。整顿工作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为单位落实责任制。强化各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并建立集中整顿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集中整顿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地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集中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要对这次集中整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党员的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集中整顿工作中来,使党员主动找组织、主动要求组织加强管理,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争取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同时,要加大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对集中整顿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集中整顿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的办法, 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于2006年3月5日上报第一次学习培训和调查摸底情况;2006年4月20日上报第二次集中整顿情况;2006年6月20日前,上报第三次整顿建设情况,将集中整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经过集中整顿班子仍然无法健全、活动仍无法正常开展、隶属关系仍不明确、党员仍不能落实组织管理等)、原因及对策等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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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进一步巩固“四大一创”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实现党组织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员有组织为目的,研究制定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对企业和涉企单位党组织要在立足于谋求发展和企业增效的基础上,加强党组织建设,讲诚信,创效益,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创造力,杜绝党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对因企业破产、转制长期离开党组织所在地在外地打工经商、在非公有制企业长期工作等原因造成无组织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措施,使每名党员都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在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
(四)解决问题。结合我县开展的两个“能人工程”,进一步完善“外出党员管理中心”的建设,各乡镇要对有一定头脑、素质较高的农民党员积极进行培育、扶持,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对外出党员要加强管理, 要采取多种方式取得联系,建立登记制度和定期沟通制度, 努力使其都能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流动党员管理中心、发放《流动党员证》、 帮助接转组织关系等措施,实现党组织对党员的有效管理。各企业和涉企党组织要结合我县开展的“下岗党员再就业工程”,针对停产、关闭和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这些企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解决好生活困难党员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完善和加强对离退休职工党员的管理,依托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五)归档建库。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 党员的基本情况,搞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基本资料的整理、归档、汇总, 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在6月中旬完成党员信息库建库工作。同时,要重点建好三大信息库:一是外出党员管理信息库;二是农民党员经济能人信息库;三是下岗党员再就业信息库。充分发挥信息库的作用,强化三个层面的党员管理,使外出党员在招商引资、劳务输出上发挥作用;使农民党员在县委、县政府实施的“户均万元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发挥作用;使下岗职工党员在我县实施的“下岗党员再就业工程”上发挥作用。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顿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单位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做好组织、指导、协调、落实工作。切忌仅提提口号,出出思路,抓抓活动,缺乏常抓不懈的思想和一抓到底的决心。
(二)强化责任。整顿工作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为单位落实责任制。强化各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并建立集中整顿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集中整顿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地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集中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三)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要对这次集中整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党员的认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集中整顿工作中来,使党员主动找组织、主动要求组织加强管理,积极向上级组织反映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争取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同时,要加大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对集中整顿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集中整顿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的办法, 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独立总支要于2006年3月5日上报第一次学习培训和调查摸底情况;2006年4月20日上报第二次集中整顿情况;2006年6月20日前,上报第三次整顿建设情况,将集中整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经过集中整顿班子仍然无法健全、活动仍无法正常开展、隶属关系仍不明确、党员仍不能落实组织管理等)、原因及对策等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县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