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城区文明程度,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把我区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使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按照省、市文明委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水平为主线,以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评选文明市民为载体,广泛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合力开拓,以推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着内容更新、标准更高、效果更实的目标迈进。
二、创建标准
《沈河区2005年创建文明社区(小区)工作实施意见》已下发区直、驻区各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按此标准执行,文明单位、文明街道参照2000年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执行。
1、文明机关标准
(1)、班子建设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思想解放有新突破,锐意改革有新举措;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众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不低于90%。
(2)、思想教育好。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机关建设有新形象;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作用突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单位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干部职工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计划外生育;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机关文化生活活跃。
(3)、廉洁自律好。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增强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能力;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廉政的规定,在纠正行业(部门)不正之风工作中措施具体得力;机关干部无以权谋私和违纪行为。
(4)、规范服务好。全面推行公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规范服务制,健全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机关工作有新作风,工作效率高,无推诿、扯皮现象。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
(5)、任务完成好。善于把上级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争创一流的工作、一流的业绩,主要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6)、环境秩序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绿化、净化、美化;机关内部环境整洁,无车辆乱停乱放,各项设施完好;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状况良好,工作井然有序。
2、文明行业标准
(1)、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本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锐意改革,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党内民主生活正常,活动记录完备。领导班子中无刑事犯罪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制度落实。
(2)、整体素质好。行业坚持以人为本,经常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宣传教育阵地完备,设施齐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广泛深入;重视职业道德建设,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落实;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出科学、准确、简明、易记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规范,有一批能代表行业特色和水平、典型作用和社会影响突出的先进人物、先进群体。
(3)、形象塑造好。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符合要求,职业用语规范化、标准化。仪容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热情和蔼。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和制度,执行政策公平守信,不谋私利, 《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